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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業主低價出租 備家具電器
【明報專訊】本港樓價高企,令不少基層家庭貴租住劏房,曾是直銷企業總經理的余偉業不忍基層市民受苦,辭去高薪厚職,開辦公司發展可服務社會的業務,5個月前與香港社會創投基金合作首推「光房計劃」,邀請觀塘一單位業主以低於市價約一半的租金,把名為「光房」的單位分租予3個單親家庭,有曾被板間房虱子咬至全身傷痕的單親媽媽與兒子終得以改善生活。
香港社會創投慈善基金顧問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認為,投資未必只講求財務回報,亦可為社會帶來效益,達雙贏局面。
單親媽媽阿娟的丈夫去年去世,家庭頓失支柱,她與3歲兒子以1500元租住土瓜灣的板間房,「我同個仔被周圍的虱咬得全身傷痕,晚晚睡不着」。經社福機構轉介下,被獲分配與另外兩個單親家庭入住首間觀塘「光房」,生活環境才得到改善。
負責光房計劃的「要有光」社會地產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昨在記者會提及單親家庭的居住情况惡劣,激動落淚,「香港人並非無錢,點解會咁多人居住環境咁差?最令我感動是他們的生活得到改善」。
計劃包括私樓居屋
他期望透過「光房計劃」,邀請有心人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各區私人住宅、單幢樓及已補地價居屋單位,他會與不同組職合作,把單位分租予有迫切住屋困難的單親家庭,未來會有兩個港島的單位推出。計劃會由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助評估計劃成果,亦有律師助解決租約的法律問題。
最多住3年 盼自力更生
余偉業指出,「光房」單位會有基本家具及電器,每人會有不少於7平方米空間,實際租金視乎家庭經濟情况而定。現時與「光房」住戶簽訂1年生約及1年死約,暫定最多住3年,希望相關家庭環境改善後,可投入社會自力更生。單親家庭與同住鄰里建立關係,小童亦可有玩伴。
首名光房業主RS Group主席陳恩怡表示,她只需與「要有光」簽訂合約,不用處理分租事宜,十分方便,認為計劃可讓投資者賺取租金,同時協助解決社會問題。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22/-3-29008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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