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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工程師:承建商瞞建造失誤
【明報專訊】「我們一早知道核反應堆有問題,亦知道這是個不應該犯的錯,但我們沒有將事實告知東京電力公司,亦沒有告訴政府。」日本福島核災踏入兩周年,綠色和平找到有份設計及建造福島核電廠的工程師田中三彥,首度披露日立作為承建商之一,明知核反應堆設計有潛在風險,卻一直隱瞞,導致核電廠不敵海嘯侵襲,釀成核輻射泄漏災禍。田中表示,一直抵受不了良心責備,決定把真相公之於世。
下周一便是福島核災兩周年,綠色和平昨發表報告《福禍猶存》揭發承建商在興建福島核電站時,不但刻意隱瞞工程失誤,也毋須為核災負任何責任。報告中引述田中三彥指證當年興建福島核電廠反應堆過程中,反應堆容器外殼曾出現扭曲變形,可能影響質素。田中三彥的訪問已公開上載網站(YouTube: Profit Before Safety: Engineer Exposes Coverup of Reactor Flaw)。
田中說,他於1968年於日立工作,日立當時參與福島第一核電站的設計工作,他是其中一名設計者,首項任務是設計核電廠4號反應堆的壓力容器,亦即是兩年前地震後嚴重損毁的反應堆。
指壓力容器建造時已變形
反應堆外由一壓力容器包圍,當爐芯意外熔毁時可阻止輻射外泄,但壓力容器一直存在問題,「在組裝的過程中,壓力容器曾經出現扭曲變形」,「壓力容器的直徑是5至6米,長約20米,花了兩年時間才建造完成,當時的建造成本是數十億日圓」。然而壓力容器在建造過程中扭曲變形,設計員經搶修後也難確保容器完整。他們沒有上報問題,因這樣做會令公司倒閉。他後來在日本一研討會上揭發事件,但日立堅持核電站安全,政府亦沒有作任何調查。
大亞灣從未公開承建商
綠色和平指出,現有制度下,全球絕大部分核電廠承建商都享有免責權利,大亞灣核電廠亦如是,認為免責安排會影響核電廠質素,令安全程度下降。綠色和平表示,大亞灣核電廠一直未有公開承建商資料,公眾以至港府均無從監察,安全度成疑。
綠色和平促設賠償機構
綠色和平要求環境局今年檢討能源組合時停止增加供應核電,港府亦應成立能源管理局,評估香港在核災中的可能經濟損失,在粵港合作上制訂出有效保障港人利益的賠償機構。根據國務院頒布條文,大亞灣一旦出事,受影響境內外人士向大亞灣的最高索償金額合共3億元人民幣,遠低於福島核災的經濟損失。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08/-3-29130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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