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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零容忍侵權 日後先發警告信
【明報專訊】本港接連有髮型店、時裝店及鈕扣店東主,遭法國名牌LV(Louis Vuitton)發信索償,指其所使用的椅子及出售的皮包使用了侵權圖案或袋扣。事件經傳媒報道後,LV數度「減價」,至昨傍晚與其中二人達成和解。小商戶及立法會議員批評,雖然LV有權利保障註冊商標,但LV專門打壓小商戶,遇阻即以「海鮮價」和解,做法霸道。有網民發起明天帶同格仔和金扣,「參觀」位於尖沙嘴的LV旗艦店以示抗議。
LV昨晚發出聲明,表示已與髮型屋及時裝店達成協議,又指公司研究每個侵權個案時,均會鼓勵對話。發言人稱,若日後出現類似個案,將考慮採取「漸進」的處理手法,先向侵權者發出警告信,再決定是否作出法律行動,強調對所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3店曾遭索償 1仍未獲聯絡
近日最少有3名小商戶披露收到LV發信指「侵權」的索償,3人昨日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講述事件。在筲箕灣開設髮型屋King Salon的陳先生,因店內洗頭椅及圓櫈上印有類近LV註冊圖案Damier的格仔,被索償2.5萬元,賠償額及後減半至1.25萬元。另於旺角兆萬商場的時裝店nabu nabu的雷太,則因一款手袋袋扣被指侵權遭索償4萬元,求情後反加價躍至15萬元。另深水埗「源泰鈕扣」因出售疑似LV袋扣的小皮包,遭索償2.5萬元,及後降價至5000元。
接受電台訪問後,雷太於昨午收到LV來電稱索償額「大減價」跌至5000元,傍晚更和解,但沒有透露金額,只稱結果滿意。另陳先生昨午亦接獲LV通知撤回索償。不過,堅拒賠償的「源泰鈕扣」未獲LV聯絡。
指手袋扣洗頭櫈圖案侵權
按商標註冊處資料,LV在港註冊了10款商標,包括字母與花等組成的Monogram、格仔圖案Damier、S.Lock袋扣等。熟悉商標法例的律師陳曉峰表示,若商店出售與已註冊圖紋類似的布料或配件,很大可能被控侵權,意味小商店隨時誤墮法網。
其實,品牌控告小商戶早有前科,在深水埗聰記店員馬小姐指出,10多前曾接獲Chanel律師信,指一款皮帶扣侵權,該店堅持款式不同拒賠,事件不了了之。她稱行家屢遇被指侵權事件,批評知名品牌不去打擊生產翻版的廠家,反打壓小商戶。
議員指矯枉過正 籲多包容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會員委員莫乃光認為,LV在杜絕翻版上矯枉過正,並無深思熟慮,遇阻即「海鮮價」索償,認為名牌企業有「霸權心態」,遇上類近的設計即出信索償,認為事件中的「侵權」貨品並不盡與註冊商標相同,企業應多包容。協助3名事主的律師何俊仁,指過去曾協助不少被控「侵權」商戶與品牌洽商,品牌多是遇阻即退,「好離譜,蝦得就蝦」。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09/-3-2914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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