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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智障女清潔工因與家人不和,搬到男友人家中與其家人同住,詎料對方脾氣暴躁,女工慘成出氣袋,最後更被毒打而死。男子早前就謀殺罪在高院受審,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終身監禁。法官指事主24條肋骨被打斷19條,尖銳的斷骨插穿肺,被打至腦出血,形容他是「非常危險人物」。
眼角滲血 傷痕100處
根據控罪,現年41歲的被告莫國煒,2011年9月9日於沙田美林邨美桃樓住所內謀殺金曉蓉。案情透露,案發時35歲的事主,兒時因母親一時不慎而跌傷腦部,導致智力較常人低。長大後於巴士清潔公司任職,因工作認識同為清潔工的被告。事主與家人一直關係不佳,被視為負累,故認識被告不久後便搬到其家中同住,但被告聲稱與事主關係只如「兄妹」和「室友」。
自搬到被告家後,事主開始出現不同種類的傷痕。翌月9月9日,事主被發現倒斃於莫家中,臉和手腳腫脹,眼角滲血,身上只有上衣及內褲,法醫後來發現事主身上有多達100處傷痕。被告警誡下承認多次毒打事主,原因是脾氣差和事主欠他5萬元。
官指「非常危險人物」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5.5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辯方稱被告已有悔意。暫委法官司徒冕判刑時說,事主的身高及體重都不如被告,只能用雙臂抵擋攻擊,而且因智障而未能表達感受,被告卻承認不理母親「遲早出事」的勸告,出盡「十成力」頻密毆打事主。法官形容,被告施展的是「最極端的暴力」,心理專家更指被告並無精神問題,終判他終身監禁。
另外,辯方的心理專家早前曾替被告撰寫心理報告,指被告沒精神病,但出庭作供時卻稱被告患精神病,其後被揭發她單憑一份不受認可的學術期刊,更在沒有會見被告的情况下「改口」。法官直斥責其表現失望,不配被稱為「心理學家」,表示將去信律政司,將其列入「黑名單」。
【案件編號:HCCC194/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09/-3-29139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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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真係苦命{: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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