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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指違例發展 地政署照批起樓
【明報專訊】政府興建住宅鬧地荒,原居民亦面對鄉村丁屋地持續短缺情况,不過,本報偵查發現,元朗山背村一帶魚塘遭非法填平多年,林姓業主不但沒有依照規劃署指令修復魚塘,去年7月更獲地政總署批准,在魚塘填土之上建造兩幢丁屋,工程現已如火如荼。
立法會議員及環團均批評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各自為政,「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批評,魚塘填平建丁屋此例若開,新界填塘活動更會猖獗,斥責「政府是否鼓勵新界人填塘起屋?」
規劃署曾發信令2月恢復原狀
本報就個案分別向規劃署、地政總署及統籌這兩個部門的發展局查詢,規劃署證實該魚塘填泥是違例發展,要求業主恢復原狀,署方強調一直與元朗地政處保持聯絡,亦已把就該個案所發出的強制執行通知書送交元朗地政處。元朗地政處回覆本報時表示,該處兩宗丁屋申請是於2009年收到,2012年7月批出。被問到該地可能違反城規條例,但為何仍獲批建屋,元朗地政處僅表示,「根據適用程序,地政處不需就有關申請(指小型屋宇)諮詢部門包括規劃署」。
山背村魚塘一半填平 兩丁屋興建中
元朗山背村一帶遍佈魚塘,是米埔濕地的緩衝區,但環團不時發現該區魚塘遭非法倒泥。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近日進一步發現,魚塘填土上有人進行丁屋建造工程。
本報記者近日與長春社再到當地觀察,發現該丁屋工地原本是一個魚塘,但近年已遭填平逾半,工地現已圍起鐵絲網,其內有兩間丁屋,已完成地下的一層。地盤分別豎立規劃署及元朗地政處的告示牌,規劃署表示已於去年8月向地主發出通知書,表示該處的填泥活動屬違例發展,限令必須於今年2月27日或以前將魚塘恢復原狀。不過,元朗地政處的通知書卻顯示,該處於去年向兩名申請人簽發建屋牌照,可興建兩幢丁屋。
本報偵查發現,該幢丁屋的牌照為11791及11792,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業主分別為林自昌和林自明。根據規劃署1994年批出的發展審批地區圖,建屋土地原是魚塘,該處的規劃用途是「鄉村式發展」,未經城規會許可,不得進行填土或填塘工程。不過,在地政總署的地圖上,同一地點已顯示為平地。
李永達:部門各自為政致大漏洞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對事件表示震驚,認為部門各自為政,結果「造成重大的政策漏洞」。他擔心此例一開,新界魚塘倒泥活動更加猖獗,「依家樓價咁貴,若這案可以『過骨』,是否等於政府鼓勵新界人填塘起屋?」他說,規劃署表示將違規個案通知地政處,但地政處竟視若無睹,這是不能接受。
涂謹申:地政處准水上建屋奇怪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涂謹申表示,政府部門之間應有溝通機制,確保違反城規條例的個案不會獲撥發展,「否則等於城規條例形同虛設」。他又說,申請建屋地點原是魚塘,對地政處批准在水上建屋感到奇怪,「地政處審批時,應該了解申請建屋的土地狀况,若本身有違例活動,就不應批准建屋」。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13/-3-2917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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