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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法令,限制商務部、司法部和太空總署等政府部門向中國購買資訊科技產品。新措施在今個財政年度,即9月30日前有效。外交部昨日敦促美國摒棄有關法規以維護兩國互信。
購買前須評估潛在風險
路透社報道,限購令包含在國會此前通過政府支出法案內。其中一條款列明,政府部門購買資訊科技系統時必須先諮詢聯邦執法部門,作一份正式的「網絡間諜或破壞」風險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當這些系統由來自中國或由中國資助的機構生產或組裝時的潛在風險,政府部門只有通過評估後才可購買中國的資訊科技產品。
據美國官方統計,美國2011年由中國進口價值約1290億美元的高科技產品。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批評,上述規定以網絡安全為藉口,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措施,無助於雙方的互信,也干擾兩國經貿關係。
外交部:美藉詞歧視中資
限購條款在240頁厚的法案中並不起眼,直至前國土安全部官員貝克(Stewart Baker)本周較早前在網誌提及才引起關注。貝克指出,有關限制將重挫中國電腦生產商「聯想」。美國政府部門採購在聯想的北美發展中佔重要地位,該公司回應稱,留意到新法規,但有信心可繼續成功在美開展業務。
美國政府及多個企業最近接連指控中國發動針對美國電腦網絡的黑客攻擊。中方則否認與襲擊有關,敦促美方避免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29/-162-2930480/1.html
禮尚往來,美國農產品有潛在風險,應該禁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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