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7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美國禁企業向中國購資訊科技產品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1萬

主題

44

好友

1萬

積分

公民

律   師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4-1 11:45:5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美國針對中國被指涉及黑客攻擊美國企業的網絡採取行動,總統奧巴馬簽署開支法案,禁止美國企業向中國有關企業購買資訊科技系統。

國會日前通過一項開支法案,總統奧巴馬已經簽署生效,禁止大部分政府機構向與中國政府有聯繫的公司採購資訊科技產品。有關限制即時執行,至今年9月底的聯邦財政年度結束為止。這項措施可能影響全球企業,依賴中國生產的部件。

法案有條文列明,美國商務部、司法部,和美國太空總署等機構,都不可以向由中國擁有營運和補助的企業,購買資訊科技系統。如果相關的部門,有意向中國有關的企業,購買資訊科技系統,要先諮詢聯邦調查局,證明合乎美國利益,不會造成網絡或黑客風險,經評估刻實後,才獲批購買。

早前有報道指,美國政府及企業電腦網絡受到來自中國的黑客攻擊,幕後可能涉及解放軍61398部隊。


美商界團體憂新法針對陸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USCBC)今天批評美國防止網絡攻擊的新法。這項新法阻礙司法部與若干政府機關購買中國生產的資訊科技系統。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會長傅強恩(John Frisbie)在信中敦促參議院與眾議院領袖未來致力阻擋類似措施,並表示:「美國國家安全的確重要,但不得以此為保護主義的手段。」

傅強恩說:「產品安全重點是生產過程、使用與維護,並非與生產者或是生產地相關。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增進國家網路安全,對特定國家落實風險評估會產生錯誤的安全感。」

為反映美國對中國網路攻擊愈趨憂心,國會在一項撥款法案中,納入對政府科技採購的新審核程序。總統歐巴馬上個月簽署這項撥款法案。

這項新措施要求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司法部、商務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NSF)採購新資訊科技系統時,必須取得執法官員批准。且特別聚焦在系統是否由大陸「所有、指導或補助的組織生產、製造或組裝」。

中國官員曾敦促美國廢除此法令。當局表示美國以網路安全為藉口歧視中國大陸企業。

星島日報 / 路透社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2-22 14:19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