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就2017年特首選舉政改方案思考了很久,他接受訪問時拿出《基本法》及《基本法草案》(藍色本),指第26條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質疑中央擬限制泛民主派人士「入閘」參選特首的做法不合理(圖片來源:明報)
願接受機構提名 提反建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愛國論」,並就2017年特首選舉框架設限,被批評旨在「篩走」泛民主派人士。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首次提出具體方案回應,稱接受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時的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也接受提名委員會採「機構提名」(即集體提名),但條件是中央要讓取得最高提名票的首5人「入閘」成為候選人。他認為這方案完全符合喬曉陽提出的框架要求,中央無理由反對,而此舉也足以讓泛民可「入閘」參選。
稱已與民主派商討方案
李柱銘昨接受本報訪問,就2017年特首選舉提出構想,並說已和一些民主派朋友商討上述方案。
喬曉陽上月底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會面時,就選舉辦法提出多項條件,李柱銘批評有關說法是想排拒泛民參選,「是想做一個程序,用來得到想要的結果」。
他承認,現時選委會的組成不符民主原則,也不符《基本法》所說的「具廣泛代表性」原則。他說,若將來的提名委員會按市民普選產生,便是具廣泛代表性。
「令兩邊的人能入閘」
不過,就算按喬曉陽提出的框架,李柱銘也有方法,「現在要在這些文字中找些方法出來,令到兩邊的人也能入到閘」。他表明可以接受提名委員會按現時的1200人選委會辦法產生,並採「機構」提名,即委員會內少數服從多數,但要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委員會一人一票揀候選人,二是保證讓首5名或甚至6名得票最高的人成為候選人,然後予市民普選。
他稱,目前的選委會,泛民仍可取到200多席位,因此相信若讓5人入閘,泛民代表應有足夠提名票入閘,「目的是要出一個人,如果我們(泛民)自己衰,出兩個人,自己分薄了票無得講」。
目的:泛民「要出一個人」
李柱銘說,現時一般地區選舉,泛民與建制派得票比例約55﹕45,中央無理由只讓不獲55%市民支持的人參選特首,「當保守派及民主派也約各一半(支持),當然要兩邊也出到人(參選),每邊出一個合理,每邊出兩個也合理,就算你那邊出5個,我這邊出一個,我也可以忍受。因為老實講唔使驚,你求其畀一個民主派出選,便會有機會贏」。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不評論李柱銘的方案,稱民主黨的原則就是提名門檻愈低愈好,她同意若有人拿到3%選民提名便可參選。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泛民要提出方案不難,2005年23名泛民議員也曾提出立場書,當時的論點與李柱銘相近,也接受提名委員會可沿用目前選委會組成辦法。梁指泛民當年提出獲得八分之一的提名便能入閘,按1200委員計算,即150張提名票便可入閘。
真普選聯盟今日再開會,召集人鄭宇碩說,沒有跟李柱銘商討過,而真普選已就選舉的基本原則草擬了建議,今日各代表會討論是否接受這些建議。
陳文敏倡120提名可角逐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亦在本報專欄刊登文章,指若要按現時選舉委員會辦法提名2017年特首候選人,他建議只要獲120人提名便可,估計按這建議,應可以容納2至4名候選人,「4名候選人參選特首絕對正常」。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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