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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欠債結業的信成假期負責人董事總經理侯叔祺,未有應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要求現身「解畫」,結果被警方拘捕。據悉,今次政府諮詢律政司後,首次引用《旅行代理商條例》身控,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據了解,侯叔祺昨以1000元保釋外出,下周三到觀塘裁判法院上庭應訊。
首引《旅行代理商條例》
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的22條,旅行代理商註冊處註冊主任可發出書面通知進行調查,涉及的旅行代理業務負責人須出席作證,並提供一切合理的協助和相關文件。該條例第24條列明,收到通知書的人士須遵從所述規定,第48條則指違反規定即屬犯罪,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經簡易程序定罪則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侯叔祺在旅遊界打滾多年,曾任旅遊業議會主席和海洋公園董事,1995年曾參選立法局旅遊界功能組別選舉但落敗,2008年協助謝偉俊出選旅遊界。本報昨至截稿前未聯絡到侯叔祺。
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今年沒有聯絡過侯叔祺,不清楚他被捕事宜。他指出,這次應是警方首次引用《旅行代理商條例》拘捕及檢控,過去旅行社負責人都有應要求出席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調查。
信成假期去年4月出現財務問題,被外地接待旅行社投訴欠款,甚至令遊客滯留外地,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多番要求負責人侯叔祺現身接受調查,侯叔祺都沒理會,去年12月信成假期被撤銷牌照,346人受影響,牽涉金額約65萬元。
今年1月信成被積金局入稟法院追討10.1萬元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亦有20多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申索得宜的欠薪總額約80萬元。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3-2945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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