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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饒戈平批佔中偽命題礙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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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3 22:16:4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日前在親中雜誌《紫荊》撰文,批評佔領中環是偽命題、阻礙普選順利展開,強調普選是《基本法》規定,是中央主動賦予香港,而非民主派爭取回來。另外,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接受報章訪問時強調,《基本法》條文已保障普選沒有篩選。


「少數人綁架港人良知」

饒戈平在文中質疑,佔領中環行動是推動還是阻礙普選、維護還是破壞法制及繁榮穩定?他認為目前政改諮詢未展開,亦沒具體方案,不應斷定方案並非真普選,便發動佔中爭取,「難道少數人的政治判斷就可以隨意地取代或綁架廣大香港市民的良知嗎?」他批評佔中並非負責任、尊重民意的行動。

饒戈平指出,普選下的提名委員會是有民主原則,與「普遍、平等」原則相輔相成,而民主程序、候選人數目等,都可通過諮詢確定,但問題不能在佔中這「非理性氣氛中」解決。

饒戈平表示,「愛國愛港」並非《基本法》的法律規定,只是政治概念,但「它的確滲透到《基本法》的核心條款中,成為《基本法》不可或缺的內在元素」,因《基本法》貫穿要維護國家利益、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目標,強調這是對特首的基本要求。

他強調,特首是中央任命的國家高級官員,承擔有服從、受節制於中央的義務,同時對中央政府和特區負責,「不愛國愛港、執意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做到上述的雙重角色。


陳文敏:《基本法》允沒篩選

另外,陳文敏接受《信報》訪問時指出,即使毋須參考國際人權公約,《基本法》已承諾港人可享沒政治篩選的普選權。他直言,《基本法》25條說明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6條亦承諾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若要將「愛國愛港」列為參選條件,便會違反《基本法》,因這等同剝奪部分市民的參選權利。他直言若提名委員會由少數人組成,由他們選出特首候選人,是變相成為篩選機制。

明報

佔領中環根本是借題發揮.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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