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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貪腐案一名涉案官員,日前因侵吞逾40萬元款項被法院裁定職務侵佔罪成,判囚3年,但獲緩刑3年。法院稱輕判理據之一是被告為「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這一說法引起輿論嘩然,質疑它違背法律精神。
《京華時報》報道,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汝軍涉嫌在2009年利用職務便利,向分管的公司索要人民幣100萬元並指示兌成歐元,他將其中5萬歐元用於公司經營,剩下的4.6萬歐元(折合約人民幣40萬元)則擅自存放在他人處,直至案發。
網民轟有才無德更壞
李汝軍是劉志軍2011年落馬後受查處的官員之一。他供述自己把上述4.6萬歐元交給下屬幫忙炒外匯。公訴機關認為,他侵吞公共財物,構成貪污罪,但他亦是鐵路系統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希望法庭「給他再做貢獻的機會」。法院裁決稱,李將業務款佔為己有,構成職務侵佔罪,但「人才」之說經查屬實,予以採納,加上李主動配合調查,有悔罪表現,贓款又全部追繳,故減輕處罰。
裁決惹來強烈反彈。有網民指出,真正的人才應是德才兼備,李汝軍有才無德,比無才有德的人壞得多。亦有人稱「以後誰犯罪了想逃避處罰就有藉口了」。
明報
專業貪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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