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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大諷刺︰大陸民運人士王丹因為同性戀而被人權組織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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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7 19:1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王 丹 被 踹 出 美 國 人 權 組 織 的 內 幕

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理事會於2004年一月間多次明確要求王丹辭去「理事」一職,就此徹底結束與該組織的關係。數周後,王丹被迫在「多維新聞網」發表了一份「辭職聲明」,宣佈退出「中國人權」。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王丹在「聲明」中一句也沒有提到箇中原因。

不過,據「中國人權」內部工作人員透露,該組織的「主席」劉青曾與王丹發生過激烈的爭吵。事情的起因是台灣《TVBS》電視週刊在《大陸網友爆料:王丹真gay仙》的一篇報道中,質疑王丹的病歷和學歷存偽,並首度披露了王丹亂搞同性戀的醜聞。王丹要《TVBS》拿出說他是同性戀者的證據來,並向他道歉。結果《TVBS》卻在一份回應王丹的公幵信中指出,他們根據「絕對可靠的消息來源」,並得到了多位社會知名人士的證實,而決非僅僅根據網絡信息或者「一名流亡詩人」所提供的內情。「中國人權」主席劉青認為象王丹這樣的人若繼續留在理事會裡,必然會玷污該組織的名聲和「道德形象」,而王丹則強調,不應將他的私生活問題與政治問題混淆起來,小題大做。

劉青指出,雖然搞同性戀屬於私人問題,但是,王丹的同性戀行為居然鬧到被公共新聞媒體曝光,則說明他實在過於放蕩,缺乏檢點和節制,這種事情一旦被共產黨拿來做文章,必將有損於海外民運的聲譽。在一次爭吵中,劉青曾向王丹大聲罵道:「你知道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為什麼總是好不了嗎?那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的口腔和肛門,上帝才懲罰你。有人說你『唯男是圖』,『人可盡夫』,看來一點也不過份。你滾吧!以後你做任何事,都跟『中國人權』沒有關係。」

孫哲
2004年9月22日


*******  對於TVBS週刊抹黑報導的抗議聲明
20031207 Liberty times
☉王丹

  三一八期《TVBS週刊》發表署名「陳澄」的文章,就所謂保送哈佛、性取向、腦瘤等問題對我做出極盡刻意抹黑之能事的報導,對此我公開表示強烈的憤慨與抗議,並將視該刊反應決定是否訴諸法律以維護個人權益。就該刊所做的完全失實之報導,特做以下說明,以正視聽。

  一、該刊報導幾乎全篇摘抄網路文章,但錯誤百出:

  1.基本事實不清:該報導連一些有關我個人資訊的基本事實都搞不清楚,卻有膽量信口開河。比如說我一九九八年赴美時「持一年期的學生簽證入境」,其實赴美簽證種類繁多,根本就不存在什麼「一年期學生簽證」;又比如說我是「台灣《北京之春》社社長」,其實《北京之春》是大陸人在紐約辦的民運刊物,什麼時候搬到台灣了?無知至此,可見報導多麼不嚴肅。

  2.關於所謂「保送哈佛」問題:我一九九八年申請進入哈佛,一切依正常程序,根本不存在什麼「保送」問題,該刊報導質疑我「如何取得保送資格」,根本就是無的放矢,自編自問。哈佛大學招收研究生有自己的程序與標準,所謂「內情」無外乎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臆測,該報導的「質疑」只能再次暴露其無知。

  3.關於所謂「腦瘤」:該報導引用網路上的蜚語流言,指控我「謊稱罹患腦瘤,為其免除刑責的手段」。這不僅是捏造,而且卑鄙下流。我一九九八年以「保外就醫」名義流放美國,從未聲稱是因為「患有腦瘤」;當初申請「保外就醫」,理由是「頭部感覺不適,要求出獄檢查」。該刊有何證據說我謊稱腦瘤?至於「免除刑責」之說,更令人質疑《TVBS週刊》的立場。眾所周知,我一九九五年再度入獄是因為從事民主運動,只有中共才以為從事民主運動要負「刑責」,該刊報導居然與中共如出一轍,居心何在?

  4.關於性取向:該刊報導僅僅引用一個不敢透露其名的所謂「流亡詩人」的話,毫無證據,就對我個人生活說三道四,這是該刊報導最為惡劣之處。有關此問題,我再三表達個人立場,我以為性取向也好,婚姻狀況也好,都屬於個人隱私部分,我有權利不與公眾分享。我今天是這個立場,以後也是這個立場,不會隨媒體的臆測起舞,也希望《TVBS週刊》這樣的媒體自尊自愛。

  二、《TVBS週刊》的報導幾乎全部引自網路上的一兩篇帖子。其實這一兩個抹黑帖子的出現已有一年之久,有人不斷地、定期地在網路上張貼此帖,其造謠抹黑之用心十分明顯。但帖中所講內容(如前示所述),因過於荒唐,我相信凡是有基本理智的人都不會相信。況且網路上的匿名帖,其可信度之低眾所周知,因此我一向採取不回應的立場,萬萬沒有想到,躋身主流媒體之列的《TVBS週刊》居然不嚴肅到如此地步,去網上抓一些匿名抹黑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做一篇報導,自甘墮落的程度令人詫異。

  本來,類似「保送哈佛」之類的傳聞是很容易查證的,打個電話到哈佛大學就可以了。但通篇報導沒有一個具真實單位、姓名的消息來源。更惡劣的是,該刊對我個人名譽做了如此極為聳動的指控,卻從未找我本人做任何查證的功夫。我到台灣多次,與媒體朋友有大量接觸,︽TVBS週刊︾想找到我當不是難事,但卻連這種新聞從業人員最基本的求證功夫都沒有做到,除了想刻意抹黑還有其他解釋嗎?

  媒體是社會公器,本應秉持良知,客觀報導,但是《TVBS週刊》此篇報導連基本的求證工作都不做,就對我提出種種捏造的質疑,甚至連「畢業論文找人代筆」這種嚴重涉及名譽的指控也敢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提出,新聞良知與職業道德已喪失殆盡。我在哈佛讀書五年,個中辛苦一言難盡,今日一夕之間卻被該刊報導抹黑至此,編輯與記者也是人,我想請問你們,你們捫心自問,良心何在?我可以理解辦刊不易,想以聳動性吸引讀者,但是以誹謗他人名譽換取自己的發行量,你們缺德不缺德啊?辦媒體辦到這個地步實在令人不屑。七十年前魯迅在《狂人日記》中說他翻開傳統文化,看到的只是「吃人」兩個字。今天,在以《TVBS週刊》該篇報導為代表的惡質媒體文化中,我看到的也是「吃人」二字。

  對於該刊報導,我相信有識之士都會一笑置之,我本來沒有必要搭理,但是經過思考之後,我以為我雖然不是台灣人,但我深愛台灣這塊土地,以至於覺得自己也有責任與大家一起努力,讓這個社會更文明、更進步,台灣部分媒體對凡是大陸的東西奉之若聖旨,是對媒體生態很不好的示範。至於不做求證就散佈謠言,更是惡質文化的體現。在這種歪風面前,我不應該退縮,我要大聲地表達我的抗議,也希望得到關心媒體進步的組織與個人的聲援,讓我們一起期盼台灣媒體都成為令人尊重的社會公器。

  最後,我強烈要求《TVBS週刊》就該篇報導做出澄清並公開道歉。


******


TVBS週刊回應王丹
20031209 Liberty times
☉TVBS週刊編輯部

  針對王丹「對於TVBS週刊抹黑報導的抗議與聲明」一文(自由廣場,十二月七日),本刊說明如下:

  一、有關王丹如何取得赴美簽證、保外就醫之原因及申請進入哈佛進修乃至於如何取得哈佛博士學位等問題,本刊認為屬於可受公評的範疇,不擬在此多所爭辯。至於王丹指陳其中有若乾枝節問題與事實有所出入,乃屬可以查證之事,本刊在報導之前,確已克盡查證之能事,容後詳述。

  二、比較爭議的是有關王丹的性向問題,本刊在此特別強調,這完全不是作者之空穴來風或引述網路匿名報導。事實上,本刊握有極其可靠的消息來源,他們在社會上亦有一定的名望,定無無的放矢之可能,唯其等不願公開具名,本刊予以尊重而已。

  三、唯其如此,本刊在報導過程中,記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先後致電在美之王丹不下五次(其手機為0021-617-731-XXX5),在採訪求證的過程中,本刊還透過王先生在台友人確認其行動電話號碼之正確性,所得到的訊息是已經有人向王先生「通風報信」,這位在台友人並表示,「你們不用找了,他不會回應你們的!」他同時試探本刊記者,「有沒有可能壓下這條消息?」

  四、對於王丹之抗議,本刊謹此說明如上。


基佬丹原來俾民運組織踢左出去?:shock::funk::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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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7 19:15:59 |只看該作者
是真的嗎?
人權組織這樣做還算尊重人權嗎?還是其只針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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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7 21:11:32 |只看該作者
王丹真gay仙XD
和諧的含義
禾口言皆 - 人人有食飯的權利,人人有說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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