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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江西一女子到北京上訪時被截訪人員帶到接濟中心,在那裏遭職員強姦。強姦者雖已判監3年,但該女子認為,江西、南昌的信訪部門也應對事件負責,要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押接濟中心 住男職員房
《南方都市報》報道,去年4月,49歲的江西訪民趙習鳳(化名)到北京上訪,被江西南昌截訪人員帶入有黑監獄之稱的關押上訪者的久敬莊接濟中心,並被安排入住男性職員房間。56歲的男性職員曾×強姦趙,曾×隨後被判監3年,但判決書指因趙的反抗,強姦未得逞。
趙的兒子2009年在安徽蚌埠市固鎮縣遇交通意外,趙認為兒子未被確認死亡,就被殯儀館冷凍,當地交警、衛生院和殯儀館應承擔責任,其後訴訟被法院駁回。在民事訴訟中,交通事故責任人被判賠償18萬元人民幣,但至趙遭強姦後才支付。趙認為,家鄉江西省和南昌的信訪部門也應對強姦事件負責。
南昌市信訪勸返負責人張昭勤稱,相關職員都受到了處理,「北京也做出了處理,我本人也接受了處理,不再具體分管這工作」。南昌駐京信訪勸返工作處也作出調整。但江西省駐京信訪工作處拒絕接受採訪。
http://news.mingpao.com/20130509/ccb1.htm
信訪工作處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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