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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美國司法部秘取美聯社通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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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6 20:20: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美國司法部鬧出暗中蒐集傳媒電話通訊紀錄的風波,曾秘密獲取美聯社記者和編輯長達兩個月的通話紀錄,受影響的記者據報超過一百人。美聯社大感不滿,事後向司法部提出強烈抗議,斥責當局此舉是前所未見的侵犯,嚴重干預美聯社蒐集及報道新聞的憲法權利。

司法部蒐集美聯社記者和編輯電話的行動在去年四月和五月進行,持續了兩個月,透過秘密傳票方式,取得美聯社辦公室及記者獲分配的二十多條電話的通話紀錄和電話號碼。

至於有多少人受到影響暫時未悉,但據報有超過一百名記者的電話紀錄遭當局秘密查閱。而被當局蒐集電話紀錄的辦公室,包括該社在紐約、華盛頓、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辦事處,以及駐國會眾議院的美聯社新聞辦。美聯社直至十天前才驚悉司法部曾擅自取得美聯社辦公室與記者的電話通話紀錄。

美聯社對當局的行動強烈不滿,主席兼行政總裁普魯伊特(Gary Pruitt)致函司法部長霍爾德提出強烈抗議,指責當局秘取電話紀錄的行動遠遠超過任何調查允許的範圍,並要求當局交還有關的電話紀錄,並銷毀全部複製本。

普魯伊特說:「這麼大規模收集美聯社的電話紀錄的行動毫無合理化的藉口,這些通話紀錄可能揭示了美聯社在這兩個月的資料蒐集工作中用到的大量秘密消息來源,勾畫出美聯社資訊蒐集的路圖,讓政府方面得悉其根本無權獲知的美聯社運作與操作資料,此舉屬於前所未見的大規模侵犯。」

司法部以前亦曾取得記者電話的通話紀錄,但今次是首次大規模從新聞機構辦公室的各種通訊裝置取得資料。

當局沒有解釋蒐集美聯社電話紀錄的原因,但之前有政府官員公開作供,指美聯社二○一二年五月七日報道了一宗有關恐襲計畫事敗的新聞,而華盛頓的檢察部正進行刑事調查,以查出是誰向美聯社告密。該宗新聞報道了中情局在也門的行動細節,該次行動成功阻止了「基地」組織二○一二年春天在一架前往美國的飛機上引爆炸彈。事實上,被當局蒐集的美聯社電話號碼,包括跟該篇報道有關的五名記者及一名編輯。

在今年二月,中情局長布倫南作證時指出,聯邦調查局曾向他查問,他本人是否美聯社的消息來源,但布倫南強烈否認,並表示向傳媒發放恐襲計畫的消息是「不合法和危險地透露機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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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雖以自由派旗幟上台,但他任內卻屢屢透過法律等手段,對付向傳媒爆料者,檢控涉嫌泄密人士的案件,迄今已有6宗,比歷任美國總統任內所作的總和還要多。這還未計被指「不當處理機密資料」而遭司法部以「間諜法」究辦、最後以承認輕罪換取政府撤銷檢控的國家安全局前官員德雷克(Thomas Drake)。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墨菲認為,今次美聯社事故只是奧巴馬政府對爆料者又一次窮追猛打。她說:「談到追查爆料人,奧巴馬政府是美國史上最慓悍的,他們的做法極之令人不安,今次是這個模式的一環。」法律專家托賓(Jeffrey Toobin)亦指出,儘管記者沒有聯邦法例賦予保護消息來源特權,但過往政府都會避免如此追究。

雖然奧巴馬政府常以「涉及敏感國安機密」為其行動辯護,但傳媒和民權組織都投訴,多宗案件如其說是關乎國家安全,倒不如說是為了奧巴馬政府的利益。共和黨人則質疑,奧巴馬政府「選擇性」應對爆料問題,,認為部分有利奧巴馬的報道,根本就是白宮中人向傳媒暗中放風。去年大選期間,共和黨便質疑白宮為了塑造奧巴馬的硬朗衛國形象,蓄意向傳媒提供奧巴馬政府對伊朗核設施發動網絡攻擊的細節、美國無人駕駛機的中東空襲活動等資料。不過奧巴馬強烈反駁指控,矢言「絕不容忍」官員泄密,並命令司法部長就泄密案展開調查。


新聞評論:爆料知情者卻步 不利新聞自由

美國司法部秘密查閱美聯社記者通訊紀錄,引起外界對司法部公然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損害新聞自由的憂慮。得州大學法律系教授安德森(David Anderson)指出,雖然今次司法部的行動未算違法,但認同有關手法可能令知情者怯於向記者透露消息,造成「可怕後果」。

根據司法部規定,要發出傳票、獲取新聞機構的通訊紀錄時,一般必須由司法部長簽署核准,並事先通知有關傳媒,讓後者有機會於法庭上挑戰發出傳票的決定。不過司法部官員梅琴(Ronald C. Machen Jr.)表示,若通知傳媒會對相關調查的完成造成實質影響,則不一定會通知相關傳媒。然而他堅稱,當局重視新聞自由的價值,會在資訊自由流通與公平有效地執法之間,求取平衡,保障公眾利益。

過往美國司法部亦曾調查傳媒的通訊紀錄。例如2008年,司法部發出傳票,取得美聯社一名記者就一宗竊聽案報道的電話通訊紀錄,以追查案中泄密的執法人員,但這種做法被視為終極最後手段。另外,傳媒推翻傳票亦不乏例子。2006年,司法部調查前美國副總統辦公室主任利比(Lewis Libby)泄密案,要求《時代》記者提供筆記、日曆與電話紀錄予利比的律師,最後法庭裁定要求與案情無關,傳票終被撤銷;2004年,司法部發出傳票,索取《紐約時報》記者與被指資助恐怖行動的穆斯林機構的通訊紀錄,但法院裁定該報根據憲法有權保密消息來源,可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星島日報 /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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