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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效益名不副實
【明報專訊】夏日將至,消委會測試了15款窗口式冷氣機,發現其中7款具1級能源效益標籤的冷氣機,在測試表現時成效有偏差,只達2級能源效益;而15款冷氣機中有14款所測出的製冷量比其聲稱低,最多相差8.3%。
現時本港的冷氣機必須附上能源標籤,標籤上的能源效益級別是按進口商交予機電工程署的測試報告釐定,分1至5級,1級為效益最高,標籤計劃容許實際測試與進口商報稱的能源效益有10%差異。
消委會早前委託一間本地獨立實驗室參考國際標準測試15款冷氣,以每千瓦耗電量所得的製冷量計算出各款冷氣的能效比,再將之與其標籤級別對比,發現其中7款名不副實,自稱1級但在測試中只達2級。
未超容許誤差 不符質素保證
消委會對比測試結果與出口商交予機電署的報告發現,此7款名不副實冷氣機的效能,與報告上所述相差最多達8.6%,最少的亦有5%。消委會指出,雖然未超出容許誤差,但消費者會期望廠商確保產品質素不比報稱的效益低。機電署表示,正跟進該7款冷氣機的能源效益表示,在市場抽樣監察,並敦促進口商改善產品的能源效益。
或致每年多交電費逾百元
消委會認為,用上表現名不副實的冷氣機會令電費開支上升9%。若以每年使用180天,每天10小時計算,每年可因此多交電費127元。消委會建議市民採取慳電措施,如把在溫度保持於25.5℃,以及出門前關掉冷氣等,以節省電費。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16/-3-2970150/1.html
要控告生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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