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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裁判官杜浩成早前特別指出陳偉業質疑他有政治任務,故要求陳偉業道歉,否則考慮起訴他藐視法庭。杜官昨日質疑陳偉業一開始的有條件道歉並非出自真心,曾兩度打斷其代表律師的發言,最後才接納陳的無條件道歉。
陳偉業於庭外表示,法律上有條件、無條件的道歉分別不大,他很欣賞裁判官強烈抗拒政治任務,如果他的道歉能突顯司法獨立,以拒絕國家主席習近平呼籲司法和行政的合作,道歉就是一件好事。
質疑官有政治任務涉藐視法庭
杜官在開庭前重播今年3月12日審訊時的錄音。當時杜官已定下結案陳辭的日期,但陳偉業要求多給兩天時間準備,要求押後結案陳辭。杜官不接納其申請,陳偉業隨即質疑杜官有政治任務,並要求解釋不批准的原因。
杜官昨形容陳偉業當時「幾乎喝罵本席」。陳偉業的代表律師稱,如果有人覺得陳偉業的說話對法庭及司法系統有質疑,他會收回言論,並且致歉。杜官反駁「如果」此字眼是處境性,態度有如「如果你認為有(藐視法庭),(我)咪道歉囉」,可見陳的「有條件道歉」不是真心;又要求律師提供證據,以證明誰給予杜官政治任務。
官最終接受不追究
律師稱陳偉業只是受到內地領導人的三權合作言論影響,才有「政治任務」的說法,此時杜官又打斷律師的發言:「這是進一步侮辱本席!」又稱:「這些人(內地領導人)曾說過這些說話,與法庭有何關係!」
律師稱陳偉業不是針對杜官,杜官再打斷律師發言:「那即是針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我不想聽任何解釋!」杜官要求律師向陳偉業確認他真心道歉,才接納陳偉業的道歉,不再作進一步的刑事追究。
根據普通法,以粗鄙語言辱罵法官,或質疑法官斷案有政治動機,可能損害公眾對司法制度信心,屬於惡意中傷法庭罪,是藐視法庭的一種,但批評法官裁決則屬言論自由,即使措辭激烈也不算藐視法庭。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17/-3-2971038/1.html
陳偉業有種就不應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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