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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周六(18日)公布商品交易所主動交回牌照起,證監會數日來被批評「寬待」商交所,而證監會昨日的聲明終解答各方質疑,公開解釋給予商交所時間來回應證監會的關注,是遵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法定責任,並非任何特殊待遇或彈性處理。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峯日前曾批評證監,指證券商資金不足便須即時停牌,但規模更大的商交所則獲證監會寬鬆處理。張華峯昨天說,之前不清楚細節,現時案件已交由警方處理,他不便評論,相信證監會會秉公辦理。
民主黨何俊仁及公民黨梁家傑要求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何俊仁希望證監解釋商交所財政問題已出現一段時間後,有否採取適當行動,又是否涉特殊照顧。梁家傑則指張震遠的財政狀况已惹起社會合理懷疑他是否合適擔任公職,認為張應辭職或暫停職務。
消息:公布日期不影響撤牌決定
證監會的聲明表示,鑑於商交所近期財政狀况惡化,證監會向商交所發出通知,表示有意撤回其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在作出撤回決定前,須給予商交所回應證監會關注事宜的機會,證監遂給予商交所時間回應。聲明又稱,商交所的交易運作結束程序,與對問題經紀施行的程序不同,因為商交所並無持有客戶資產,因此毋須進行客戶帳戶資料確認程序。
對於有揣測指證監選擇上周六公布撤回商交所牌照,而不是在上周四,是向張震遠讓步,消息人士表示,即使在公布日期方面大家有妥協,亦沒影響證監會撤牌,以及對商交所展開調查的決定。
近年曾有行會成員因所屬公司出現財政或管治問題暫停行會職務。2008年2月,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因公司捲入道瓊斯內幕交易案,辭去行會職務;同年10月,中信泰富前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因公司炒輸外匯,自行暫停包括行會在內多項公職。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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