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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狀」稱老化 籲走樓梯保命
【明報專訊】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法院因大樓內升降機老舊,在電梯口貼出一張「生死狀」:「對因乘坐電梯所發生的任何後果我院不負責任。」有人將告示放上網,引起輿論關注。有律師指一旦電梯出事故,法院必須負責。亦有人直言「有可能告贏法院嗎?」
律師:電梯出事法院須負責
吉和網報道,記者根據網友帖子,專程到該法院大樓採訪,發現一樓大廳左側電梯旁,確實有一張「溫馨提示」:「由於我院電梯使用年限較長,隨時會發生故障。為確保您的安全,請您有事走樓梯。對因乘坐電梯所發生的任何後果我院不負責任。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謝謝您的配合。」告示落款是龍潭區人民法院。
吉林電梯事故屢致死傷
記者採訪時,一名自稱法院清潔女工突將告示撕下。她稱告示已貼出多年,只按上級要求暫時撕下,清洗後還會再貼上,惟之後再無人將告示拿出來貼。法院宣傳科負責人表示,該院領導在外地開會,相關事宜需要向領導請示後才可答覆。一名穿制服男子稱,該院內只有一部電梯,法院樓高6層,電梯只能到5層。
吉林省內近期不斷出現升降機故障事件,甚至有人命傷亡,法院做法引起各方關注。長春永平律師事務所的徐永平律師向中廣網稱,既然電梯有故障,就應停運維修,「如果真的出事,當事單位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網評:法院滑天下之大稽
各大新聞網站亦紛紛轉載該則新聞並刊發評論文章,幾乎一面倒指摘法院做法不妥。長江網指出,法院貼電梯「生死狀」免責,是滑天下之大稽。荊楚網認為,知法犯法不僅傷了民眾的心,更讓其法院身分蒙羞。東北新聞網痛斥該法院漠視人命,堪稱奇葩。安徽蕪湖電台主持人宋萬榮揶揄稱:「由於我市XX大橋使用年限較長,隨時會發生垮塌。對因過橋所發生的任何後果我市概不負責。」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31/-162-2982078/1.html
法院都無錢維修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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