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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特區政府不評論引渡斯諾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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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3 22:10: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特區政府不評論引渡斯諾登.jpg 大爆美國政府秘密監控的中情局前任技術員斯諾登,披露「稜鏡」行動涉及香港和內地,指美國政府自2009年以來,開始入侵香港和內地的電腦,目標包括香港中文大學、本港公職人員、企業和學生。

同時,《紐約時報》引述一名熟悉港府的消息人士說,香港政府的律師聯同美國律師,已鎖定斯諾登可能觸犯兩地36罪行,包括洩露機密罪。根據香港同美國在1996年達成的引渡協議,美國必須指證斯諾登違反兩地法例,並可以判一年或以上監禁,而單就指控他公開政府機密,在兩地都屬於違法,亦符合引渡要求。

政府發言人回應報道時說,特區政府不評論個別個案。所有個案均會按特區法例處理。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目前並無斯諾登相關資料,她重申,中國是最大的黑客攻襲受害國之一。

另外,前保安局局長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港美存在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及移交逃犯協議,美國若要求港府協助拘捕斯諾登,港府必須通知中央政府。

葉劉淑儀認為,香港無簽署聯合國難民公約,過往亦有人申請難民身分,斯諾登若向入境處申請,需進行一些甄別程序。她表示,斯諾登可向難民公署申請庇護,但法律程序漫長。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若美國向特區政府提出引渡斯諾登返美,港府又接受美方要求的話,需向法庭申請作出判決。若法庭認為斯諾登所涉及的屬政治罪行,便可拒絕引渡。而交由法庭處理的話,特區政府需知會中央政府,但他相信,中央干預的機會不大,以免被指凌駕香港法律。

新世紀論壇及社會民主連線下午先後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抗議,各自提出訴求,不滿美政府嚴重侵犯港人私隱。他們認為,港人並非恐怖分子,要求美國有關部門公開對象名單,並道歉及承諾不會再作類似行為,同時,香港政府要透過外交部交涉,表達港人的不滿。一行人向領事館職員遞交抗議信後離去。


泄密者可能去哪國避難?

泄密者斯諾登10日從香港一家酒店退房後去向不明。美國媒體猜測稱,斯諾登可能會尋求政治避難,但避難地點可不好選擇。

他理論上的避難國家包括越南、老撾、柬埔寨、朝鮮。除亞洲外,斯諾登可能還會考慮冰島和俄羅斯。俄總統發言人表示,如斯諾登提出避難申請,會予以考慮。

美國媒體稱,冰島不是好選擇,因為冰島雖從未向美國引渡任何人,但美國和冰島關系密切。

和美國無引渡條約的部分國家包括:

阿富汗 阿爾及利亞 孟加拉 白俄羅斯 文萊 緬甸 柬埔寨 中國 埃塞俄比亞 利比亞 科威特 摩洛哥 俄羅斯 沙特 敘利亞 阿聯酋 突尼斯 越南 也門

星島日報 /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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