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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棱鏡”(PRISM)監聽項目的爆料者、中央情報局前技術助理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6月17日晚11時開始,在香港的一個秘密地點(安全屋),於英國《衛報》網站在線回答網友問題。他說,離開美國是因為預期在當地的審訊不會公平,留在美國是愚蠢的行為。斯諾登聲稱會有更多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監控詳情及規模曝光,即使美國政府囚禁或殺害他,也不能掩飾真相,不能阻止真相陸續揭露。他同時否認自己是中國間諜,指當局故意抹黑他,以轉移公眾對華府「監控門」醜聞的視線。
大公網報道,斯諾登並批評美國總統奧巴馬擴大和深化濫用計劃,拒絕結束侵犯人權的惡行。他還駁斥前美國副總統切尼和部分美媒稱他是“中國間諜”的抹黑言論,指這些言論在幫美國政府的操守不當轉移視線。
《衛報》記者格林沃爾德問:為什麼你選擇去香港,然後揭露美國入侵香港研究機構和大學?
答:首先,美國政府,如同他們對待其他洩密者那樣,立即並且在預料之中地摧毀任何在國內公平審訊的可能性,並公開宣佈我犯了叛國罪,認為洩露機密、犯罪行為以至違憲行為都是無可饒恕的罪行。這不是司法。因此,如果你可以在監獄外做比監獄內更多的好事,則你主動把自己送給它審訊,那就是愚蠢的。
其次,讓我們說清楚:我沒有暴露任何美國對合法軍事目標採取的行動。我指出國家安全局在哪入侵公民基礎設施例如大學、醫院和私人企業,因為這種做法是危險的,是赤裸裸、侵犯性的犯罪行為,不管目標是什麼,都是錯誤的。不僅如此,當國家安全局在一次入侵行動中犯了一個技術錯誤,那些重要系統便癱瘓了。國會並沒有對這些國家宣戰─這些國家大多數是我們的盟友──但是國家安全局卻在沒有得到公眾允許的情況下,對它們採取網路行動,影響數以百萬計的無辜人民。可做這些是為了什麼呢?為了秘密進入某個我們甚至不是在與其打仗的國家的電腦?為了我們可以揭露某個潛在恐怖分子,而這個潛在恐怖分子可能殺死的美國人遠遠少於我們自己警察殺死的美國人?公眾必須知道政府以他們的名義所做的事情,否則“民眾許可”將毫無意義。
“真相正在暴露,無法阻止”
問:你披露的文件,你共做了多少套,你將它們交給多少不同的人?如果萬一你發生什麼事,它們還會存在呢?
答:我現在只能說,美國政府有能力通過把我監禁和謀殺我來掩蓋此事。真相正在暴露,無法阻止。
《衛報》記者麥卡基爾問:我應該在跟你見面的時候就問你這個問題的,如果你希望去冰島尋求庇護,為什麼不直接飛過去呢?
答:作為美國國安局的員工,如果要出國,必須提前30天通知NSA,而且一切行動都要在監控之下,所以離開美國確實是個大冒險。我很有可能在途中就受到阻截,因此我無法提前確定要去哪。我所選擇的目的地必須在文化和法律上允許我在當地工作,而不會被立即逮捕。香港正是這樣的一個地方。如果我當初選擇去冰島,相信美國政府會更快向冰島方面進行更強大的施壓,而公眾在這之前還沒有機會充分表達他們的情緒。
問:你有沒有就你的薪金說謊呢?那兒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你對格林沃爾德說你一年賺20萬美元,但其實(據解雇你的那家公司說)只有12.2萬美元呢?
答:格林沃爾德和他的同事聽我說了很多天了,那些對話並沒有全都錄下來。我那段有關收入的話是說,20萬美元是我在“事業上”的“高”薪。我在追求特定工作之時賺得沒有這麼多。(斯諾登的前僱主)博思艾倫並不是給我最高薪的公司。
“奧巴馬擴大侵權項目”
問:你曾經在這裡說,你欣賞(1971年把有關越戰真相的五角大樓機密文件洩露給傳媒的前美國軍方分析師)艾爾斯伯格和(近年把美國政府及軍方內部文件交給爆料網站“維基解密”的美國士兵)曼寧,但又說你和曼寧有一個重要分別:“我小心評估每一份我披露的文件,確保每一份都確實符合公眾利益。各種各類的文件都有可能會有一些我沒有仔細考慮的影響,因為我的目標不在於傷害人,而在於透明度。”
你是不是指曼寧不加區別,就把秘密都丟到“維基解密”手里,而且他是有意害人的?
答:我不是這個意思。“維基解密”是一個正當的新聞機構。他們按照對公眾利益的判斷,小心地編輯他們發放的一切東西。有電報之所以未經編輯就發放,是因為有一名夥伴記者控制不了口令。但我明白,很多傳媒機構都以“文件被丟出來了”這個論據來中傷曼寧,而我想在這裡表明,這個說法沒有根據。
問:為什麼你等到奧巴馬上台之後再講出來?
答:奧巴馬在競選宣言時給予我信心,他會守諾言,引領我們修正問題。很多美國人都這樣想。不幸的是,再次上台之後,他關上了調查違規行為的大門、拓大拓寬部分侵權項目,拒絕使用政治資源結束關塔那摩監獄出現的違反人權行為。
“若我是中國間諜,何不直飛北京”
問:你對谷歌和臉譜否認指控有何看法?你認為他們在“棱鏡”黑幕里是保持誠實的嗎?你認為他們被迫撒謊嗎?或許這個問題應該問記者格林沃爾德,如果你接到了一份秘密法庭令,禁止你公佈當中的內容,如果你只是拒絕服從的話,他們會怎麼做?
答:他們的否認聲明是經過多重審核,越來越清楚地發現,他們只是給出誤導性言論,包括各個公司幾乎一致的特殊用語。通過揭露這些黑幕,再加上這些公司的影響力,我們終於可以開始看到,相關項目更具透明度,細節也浮現出更多。
受法令限制,公司被迫在項目的細節內容上保持沉默,但與他們需要遵守的道德要求不符。例如,臉譜、谷歌、微軟和蘋果拒絕與情報圈合作,你覺得政府會怎麼做?讓它們關門大吉?
《衛報》工作人員Spencer Ackerman問:愛德華,外面有極多傳言稱,你擁有或者提供機密美國資訊給中國或者其他國家,是為了換取政治庇護對嗎?
答:事情一公開,我就猜到會有這樣的抹黑言論,因為一旦有事情牽涉到香港或者中國,美國媒體下意識就想到“紅色中國”,幫美國政府的操守不當轉移視線。問一下你自己:如果你是中國間諜,為什麼不直接飛去北京?我現在都有可能住到宮殿,還能把鳳凰當寵物呢!
我從來沒有接觸過中國政府。就像跟《衛報》與《華盛頓郵報》的合作那樣,我只跟記者合作。
“被切尼稱‘叛諜’是最大榮幸”
問:美國官員稱,因為你的洩密,恐怖主義分子已經更改了網路聯繫方式,還有叫你是“叛諜”。回應是?
答:美國官員表示,每次有公共討論,都會限制他們的權力。政府也提供誤導性,或就項目的價值給出虛假的陳述,就像他們近期提到的扎讚(計劃炸紐約地鐵的巴基斯坦人),但法庭文件顯示與“棱鏡”無關。
記者們應該問這樣一個問題:這些項目都是在“9.11”之後進行的,但有多少恐怖襲擊是“僅僅”靠監聽項目挫敗的?然後問一下收集了多少個人通訊才達到這樣的效果?
另外,要記住一點,我被美國前副總統切尼稱為“叛諜”。但這個人提出無證監聽項目,最終導致在伊拉克戰爭中有4400美國人死亡,3.2萬美國人致殘。被切尼稱為“叛諜”是你作為美國人的最大榮幸,還有更多像國會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範士丹、共和黨議員彼特金那樣的人。如果他們開課教授如何成為切尼所擔憂的那種人,我早就高中畢業了。
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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