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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強調,審計監督的法律地位是憲法確立的,要進一步強化審計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國家錢財,確保公共資金節約、合理、有效使用,推進宏觀調控政策落實和制度完善,為持續發展經濟、不斷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李克強17日到國家審計署視察並座談,察看了行政事業和扶貧資金、金融等方面的審計情況,與工作人員深入交流,聽取他們的建議。他指出,審計對著資金,也連著經濟運行。審計工作就是要圍繞完成經濟社會發展任務這個大局來開展。
他又要求,就地方政府部門公務消費加強專項審計,糾正公費接待、出國及買車時的違規行為,限制建新辦公樓等。
在與幹部職工座談時,李克強提出對審計監督的三點要求,一是念好權力監督的「緊箍咒」,促進廉潔政府建設。
二是為國家看好錢財,促進儉樸政府建設。要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落實國務院提出的約法三章,對各地方、各部門三公等行政經費使用情況加強專項審計,切實糾正公費接待、出國、購車中的違規行為,堅決制止新建或變相購建辦公樓。
三是完善制度,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管錢、管權、管事,根本上還是靠體制機制,把權力塗上防腐劑。
審計結果要向人大報告、向社會公開、向人民負責,公開的內容不僅要有總帳,還要有明細,讓老百姓看得懂、好監督。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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