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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遺囑未見龔陳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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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5 23:35: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在華懋前主席龔如心去世後現身爭奪遺產,涉嫌偽造遺囑案昨續審。控方負責檢驗DNA及指紋的政府人員,未能從2006年遺囑驗出龔陳二人或兩名見證人留下的「蛛絲馬迹」。辯方質疑化驗人員未有以先進方法尋根究柢。


早前證供指被告陳振聰(53歲)從龔手上取得一信封,內附06年遺囑正本,內有龔、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的簽署,及無人簽署的遺囑草稿。控方從DNA、指紋、文件鑑證化驗上述3物件,政府高級化驗師李敏薇昨供稱,2010年10月4日以拭子在各文件兩面的邊緣半厘米、及遺囑上7張報事貼底面黏貼處,套取DNA化驗。鑑證科總督察羅舜以化學方法套取指模後,李於同月25日在多個驗出有指模的位置再套取DNA,惟所得DNA數量不足以識別身分。


辯方大律師簡定濤說,外國有實驗室可把DNA化驗結果擴製,或以其他精密方式再驗,質疑控方未有採用。李同意有這些方法,但強調檢獲的DNA並非毛囊等優質樣本,而是較差的人體細胞;就算以其他方式進一步檢驗意義都不大,政府化驗所的常規不會這樣做。


23個指紋 未與龔陳脗合

套取指模的羅供稱,他按次序以4種化學方法檢驗遺囑。由於首3種方法會影響遺囑DNA樣本,最後一種方法更會毁滅一切DNA樣本,故他與李商議後,先讓李套取DNA。他於10月4至25日施以首3種方法,待李第二次套取DNA,才於26日施行最後一種方法。雖然他共套取23個指紋,但警方人員比較後,未能與龔、陳、兩見證人等「關鍵人士」的指紋脗合。


另一高級化驗師李志強負責文件筆迹、壓痕等鑑定工作。他指化驗結果顯示,有人在06年遺囑「落筆」簽署3個名字時,草擬本放在正本下,未有移動。警方曾在華懋總部檢走7台打字機,但李檢查字體特質,認為兩份文件並非出自該些機器,但未能確定兩文件是否由同一機器處理。李今將繼續解釋筆迹檢驗結果,控方預計今天完成案情。


【案件編號﹕HCCC182/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19/-3-29965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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