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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案控方專家:不可能全違簽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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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6 09:39: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疑偽造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案昨續審。控方文件驗證專家李志強完成作供,他回應辯方盤問時,表示每次簽名的式樣不可能分毫不差,但一個簽名不可能集合多個違反習慣的書寫特徵,他又評定遺囑上的簽名「很可能」不是出自龔如心手筆。


代表被告陳振聰(53歲)的大律師簡定濤盤問指出,李志強對比遺囑上龔如心的簽名式樣,以及188個龔的簽名樣本,發現遺囑簽名至少有6組異常特徵。但這些特徵曾在一些樣本中出現,可見簽名不會完全相同。李志強解釋,書寫乃習慣,他根據各個樣本,分析出龔如心簽名的主要特徵,與遺囑簽名對比。他指各組異常特徵,只曾在同一樣本出現最多兩組,有些特徵更「前所未有」。


指最少有6組異常特徵

李志強評定遺囑上的簽名「很可能」不是出自龔如心手筆。簡定濤又問,若以更多樣本對比,會否有不同結果。李表明這方面的鑑定關乎比例,如增加100個樣本,有一個樣本找到相同特徵,對鑑定結果影響不大。李稱,有問題的簽名式樣只有一個,例子太少,不能作確定的評估結果,但他相信把現有資料交予其他採用相同鑑定方式的專家,評估結果將會相同。


李志強又強調,一個人的簽名不可能同時違反所有習慣,「例如一個人習慣起身洗澡,喝咖啡,穿T恤,他可能某天不做某一項,但同一天不做所有習慣,近乎不可能」。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提問時指出,龔和見證人王永祥的遺囑簽名,皆被評為「很可能」不是本人簽署,李指兩個人各自違反所有簽名習慣,此情况「更加不可能」。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182/12】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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