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65|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陳振聰不出庭自辯 傳DNA專家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6-27 08:30: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案,昨由辯方開始舉證。陳選擇不出庭自辯,僅傳召來自英國的DNA化驗專家「單刀赴會」。該專家表示,利用其他方法檢驗遺囑上的DNA,發現與陳及兩名遺囑見證人部分脗合,遭控方質疑化驗結果模稜兩可。


被告陳振聰(53歲)的代表大律師簡定濤在控方完成舉證後表示,辯方僅傳召DNA專家Jonathan Whitaker,沒有其他證人。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在英國開設化驗服務公司的Whitaker,本年3月把香港商罪科傳來的06年遺囑等物件,交到英國Cellmark實驗室化驗。


遺囑DNA 與陳及見證人部分脗合

Whitaker供稱,遺囑正本黏附的7張報事貼,及政府化驗所在報事貼取樣的拭子,未經化驗指模的化學劑處理,亦為率先直接接觸遺囑的物件,估計留有較多DNA樣本。他分析測試結果,發現至少4人的DNA,進而跟陳振聰、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提供的DNA樣本比較,發現部分位置排列相同。他考慮遺囑上的DNA樣本屬低水準樣本,認為3人皆可能是該些DNA的「主人」,但同意應一併考慮案中其他證據。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盤問指上述化驗結果,亦可詮釋為3人可能沒有留下DNA;若陪審團裁定王、吳皆沒簽署及沒接觸該遺囑,亦與化驗結果一致,Whitaker皆表同意。Perry指化驗結果只與3人的DNA部分相同,代表遺囑上DNA有可能來自其他人,Whitaker亦認同。案件今續,預料辯方將完成舉證。


【案件編號﹕HCCC182/12】

明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8 17:24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