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65|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兩岸新聞] 公安:手淫服務須拘留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6-28 07:39: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申「提供手淫服務不算賣淫」,但指這種服務「明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應由警方查處。北京公安稱,像「打飛機」、「胸推」等均屬色情服務,在多年執法中均認定為賣淫嫖娼。深圳警方也表態,手淫服務也以金錢財物為主要目的,將按賣淫嫖娼以治安拘留處罰。

http://news.mingpao.com/20130628/ccc1.htm

公安可以行政拘留15日.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2-24 00:38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