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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醫委會昨繼續聆訊骨科專科醫生吳彥治理一名女病人腳趾外翻案的4項專業失德指控,包括建議左腳本無痛楚的病人雙腳一併做手術、沒向病者解釋手術的其他選擇及潛在風險、在病人投訴雙腳仍感疼痛後沒有向她提出合適的建議。醫委會將於本周六公布裁決。
左腳不痛同施手術
印尼籍女病人Tanmizi Diandra,4年前因右腳大腳趾外翻,到骨科專科醫生吳彥開設的診所求醫。該女子聲稱在醫生推介下接受無截骨腳趾手術,手術後卻疼痛不堪,結果她在新加坡接受檢查後發現腳趾外翻問題仍未解決,遂向醫委會投訴。
女病人形容,醫生吳彥診症時不斷提及非截骨手術的康復時間較短,痛楚亦較截骨手術輕。她按照醫生的建議,進行了非截骨手術,豈料情况惡化,連原本不痛的左腳在手術後亦感疼痛及僵硬。
專家證人:開刀須考慮必要性
專家證人謝潤鈿醫生昨日作供,指出每次為病人做手術前,醫生都要考慮病人對手術的需要程度,亦要給予病人發問的機會;同時須清楚告知病人手術的風險及後果。聆訊昨經醫務委員會成員閉門商議後不果,改在本周六續商議及裁決。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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