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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士柏選舉案 梁偉權須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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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4 00:33: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前年區議會京士柏區選舉中,西九新動力副主席梁偉權以兩票險勝,但被其民協對手林健文揭發其宣傳品未取得支持者書面同意,被裁定當選無效。終審法院早前駁回梁偉權的上訴許可申請,昨頒布判決理由,下令梁要支付訟費。梁指懲罰過分嚴峻,訟費合共可能逾200萬元,他或需變賣物業來負擔。


或逾200萬 需賣物業

梁偉權批評選舉指引不清晰,令候選人極易觸犯不同規定。梁透露選舉前其左眼黃斑點病變,幾乎失去視力;加上他無力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協助,才會遺漏支持者書面承諾。梁的代表律師莊永燦亦指出,案中沒證據顯示有選民是因支持者名單而決定投票予梁。
終院判辭指梁偉權雖曾獲支持者的口頭承諾,及在列印宣傳品後取回支持者的書面同意,惟兩種情况均不理想;原審法官指只要證明選舉結果可能受到影響,就須重選,梁亦未能就此作出合理爭辯。


林健文昨親身到終院取判辭,他認為梁偉權擔任區議員多年,沒理由不知道要取得書面授權的慣例。他認為今次的裁決合理。他預料京士柏選區會於9月尾至10月中舉行補選,並指自己會考慮參選。


案情指出,梁偉權前年在逾7200份郵寄選民的小冊子上,刊印58名支持人士或團體,卻未按程序遞交其中52個支持者的同意書,當中包括演員米雪及導演高志森等知名人士。


【案件編號:FAMV11/13】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2/-3-3015169/1.html

訟費成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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