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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律師:王在囚 證供不應信
【明報專訊】王立軍作為薄熙來的「冤家」且同時身為已判刑的人員,出現在法庭上與薄熙來對質,引起部分內地法律界人士微言。刑辯律師劉曉原稱,考慮到王目前正在服刑,沒有自由,且與薄屬「冤家」,若在濫用職權罪上檢方只能提供王的證辭,法庭不應採信。
在前三天的審訊,出現已被判刑的谷開來和王立軍的多份證辭,薄昨暗示妻子是為了「減少刑期」才虛構口供。劉曉原表示,若沒其他證據印證,谷、王的證詞不能採信。
另一刑辯律師莫少平認為,若證人可出庭接受控辯雙方交叉盤問,則無論是否罪犯,證辭均可以採納。不過,莫稱谷開來羈押期間的筆錄和錄像都沒有經過控辯方詢問,不應採納。此外,當局曾透露,谷開來拒絕應薄熙來要求出庭作證,這應被視為谷行使拒證權,拒絕作出不利丈夫的證言,因此她提供的其他證據更不應採納。
官方為薄指定律師違原則
莫少平表示,按照法律的直接言詞原則,所有證辭都應該經過控辯雙方的詢問,但目前內地90%的刑事案件,證人都不會出庭作證。他說,官方為薄熙來指定辯護律師,違反了法律原則。據其所知,辯護律師李貴方不認識薄,是由中國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代表。
莫少平說,按照內地法律規定,法律援助中心只有在三種情況指定律師﹕第一是嫌疑人可能被判死刑但沒有能力聘請律師;第二是嫌疑人是無法聘請律師的殘疾人;第三類是未成年人。這些指定律師通常收取象徵性的幾百元費用,薄熙來明顯不屬於這三類。此外,法律援助是國家資源,若被告有能力聘請律師,法援律師應該退出。
濟南中院發言人早前曾表示,薄的兩名代表律師是薄本人直接聘用的。
http://news.mingpao.com/20130825/gaa3.htm
不接納谷,王證供,薄熙來肯定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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