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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微信傳謠違法隨時繫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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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8 09:25: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法律專家憂打壓舉報貪腐

【明報專訊】內地針對網絡造謠的打擊行動有擴大趨勢,浙江有網絡警察指出,在微信(WeChat)的朋友圈轉發謠言也屬違法。浙江省公安廳公布十大網絡造謠案例,包括謊報疫情、警情等,其中兩人已被刑事拘留。有法律專家擔心,官方嚴厲整肅網上謠言可能會減少實名舉報貪腐。


轉發非官方地震消息即犯法

《錢江晚報》報道,浙江省公安廳網警總隊長丁仁仁表示,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傳播謠言,若主觀意識上能判斷該消息是謠言或是虛假信息,不管是原創還是轉發,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丁仁仁指出,如果散播謠言侵犯了公民的個人名譽權或侵犯了公司商譽,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則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即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他還表示,相信不久會出台較為明細的規定,比如轉發次數、範圍如何算是造謠等。目前有明確規定的是,地震消息除官方消息可以轉發,其它轉發一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網友亂作姦殺賣腎案被捕

浙江省公安廳昨日也公布了十大網絡造謠案例,多數案例都是轉發不實疫情或治安案件,其中有部分網民聲稱是想提高自身的網上知名度。各地也陸續公布了傳播虛假消息者被處罰的消息。廣東廉江一名造謠稱「有越獄犯人在珠三角姦殺多名女性」的男子近日被捕,一名多次造謠有男子在廣州被黑人強姦致死的網友,也被廣州警方拘捕。而在河南,一名17歲少年造謠說「有犯罪團伙在玉米地埋伏,給小孩和婦女挖腎後賣掉」,也面臨治安處罰。


「既得利益者或想以虛打實」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表示,最近當局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可能是希望透過限制網絡言論,達到統一思想、提高執政黨權威的效果。但他認為,不排除某些既得利益者認為網絡言論太開放對其造成威脅,希望打擊失實舉報來壓制真實的舉報。張千帆表示,《財經》雜誌記者羅昌平當初實名舉報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時,官方也態度強硬地表示這是造謠,但劉目前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如果造成恐懼,像劉鐵男這樣的貪官還會活得好好的,繼續做官,這對於整個國家都是一種傷害」。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28/-162-3052524/1.html

根本無用,有關消息唯有出口轉內銷.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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