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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東莞查處商業賄賂,涉及大量村幹部。村幹部的缺乏監督問題,再一次被提上議程。怎麼監督呢,有人說,上級政府要管,加強對村幹部的監督和審計。當今之世,哪級幹部不需監督呢?村幹部需上級監督,那鄉鎮呢,縣市呢?一級一級靠上級,最後靠到中央,中央那幾個人還不累死?
其實,中國是有村民自治的,也就是說,中國至少在村這一層面上,實行了民主。實行民主的本意,就是落實村民對村委會的監督,所以,村民選舉的另一面,就是村務公開。這些年為推行村民自治,各地發明了好些好辦法,盡可能使村務公開,帳目公開,比如兩委(村委會、黨支部)合一,成立村民監督委員會等,甚至連村裏的公章,也變成了五牙(瓣)或者四牙的,好幾個人共同掌握,防止權力集中,營私舞弊。
縣市鄉鎮藉詞廢除村選
但是,村民選舉推行這麼些年了,村務公開在經濟發達的珠三角地區,有的居然連一個監督都實現不了。村幹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頂多拉上村民小組長,一小群人一起胡作非為。前階段披露出來的一個村幹部公款旅遊事件,動輒幾十萬。再早的烏坎事件,實際也因為村委會擅自賣地,激起了民憤。
毋庸諱言,這些年來,好像村民自治已經成為過去式,早就沒有人提了。比較有油水的發達地區農村,縣市和鄉鎮兩級政府,先後把手伸到村裏,以加強管理為由,實際上把村委會和黨支部變成了上級政府的派出機構。有的直截了當地將村民選舉廢掉,有的則將之化為形式,走過場了事。而城市化過程加劇,大量青壯年進城,使得村民對此的反抗變得非常微弱。因此,走到今天,村民自治在很多地方已經走樣了。正因為如此,原本具有直接民主形式的農村,才會變得弊端叢生,村幹部貪腐問題愈演愈烈。
當然,在城市化如此迅猛的今天,如何加強村民民主,加強村務監督,的確是一個難題。但是,應對這個難題,絕不能靠上面。上面加強監管,就等於承認了村民自治退化的現實,把殘存的村級民主徹底廢掉。我們要明白,反腐監督,是要靠民眾的力量,而不能指望上級。如果指望上級能行,中國的反腐大業早就完成了。
(轉載自「影響力中國網」,略有刪改)
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910/-162-3062626/1.html
城市化同農轉非,自然會取消農村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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