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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鄭耀棠:提委會應做好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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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6 05:0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近日相繼指出,泛民提出的公民提名不合法。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亦指,公民提名不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七年的《決定》。他認為,提名委員會掌握提名的「生殺權」,應該做好把關,確保候選人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


他質疑,若中央「守尾門」,不委任普選勝出的特首候選人,是把中央推到與選民為敵的境地。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七年的《決定》指出,基本法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已經作了規定,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對於泛民提出公民提名,即由選民聯署提特首候選人,鄭耀棠以港區人大代表身分考察期間,在吉林接受本報訪問,他直指公民提名不符合○七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按《決定》,只有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才是「正路」。


他形容,提名委員會掌握提名的「生殺權」,若將公民提名搪塞給提名委員會去提名,「你咪騎在提名委員會頭上?」若引入公民提名,必須修改法例,「但人大常委會作為一個立法機構,會唔會同你玩這樣的遊戲?我睇唔到。」


若公民提名只作為一個民間活動,鄭耀棠說,「咁咪自己玩,不是法律上必然經過的程序。」若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建議,將公民提名交給提名委員會,決定是否有資格參選,鄭耀棠認為不可行,形容是加多層手續,廢了提名委員會的角色,「公民提名提了畀你,你受唔受先?受了,即係我的角色係咩嘢?」


鄭耀棠質疑,若普選勝出的特首候選人,中央不委任,會被視為與民為敵,「三百萬選民有一半人支持佢,最後中央唔批佢,叫中央對住百分之五十選民,與他們為敵?」


他認為,雖然法律沒有寫明,提名委員會要「做好把關」,確保候選人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有意參選的)有本事咪取得提名委員會足夠提名」。「假若提名只局限四個候選人,但有七至八個人參選,提名委員會咪要根據規定作出決定選擇……如何處理額的問題,要唔要經過初選?唔知到時定幾個成為候選人讓選民決定(投票),(提委會)有職責處理的問題。」而他未有詳細考慮候選人數目上限。


至於「提名門檻」應多高,鄭耀棠指,要視乎提名委員會成員數目,「假如五百人先提名一個人,當然高,二百OK。 (如果有)二千個提委成員,到時咪好多人都得?」


鄭耀棠表示,對二○一七年落實普選審慎樂觀。他說,他所接觸的中央領導層,想實現普選行政長官,其後普選立法會。從中央的角度,若香港的普選搞得成功,對中國整個政治體系,有很大參考價值。落實政改需要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現在泛民叫價咁高,高到完全偏離《基本法》的規定,要中央去就範,完全無一個妥協,咁高嘅叫價,我睇唔到中央會就範。」


他提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本月初高調會見香港紀律部隊,說香港無論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還是進行政改、推進民主,都要講法治。泛民應該思考是否要用「佔領中環」行動這種玉石俱焚的方法爭取普選,「應實實在在地思考下,根據人大常委會、《基本法》的規定,更理性地設定一套民主的方案,不一定是百分百最完美,但我走出第一步。」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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