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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新公民運動首案將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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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9 14:06: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劉萍被控3罪 律師指成風向標

【明報專訊】內地當局打壓旨在推動自由、公義和愛,同時提倡平權教育的「新公民運動」的首宗案件將於日內(10月中)開庭,受審的是在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而被公安拘捕的江西著名維權人士劉萍,她被控涉嫌「非法集會」、「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三項罪名。律師認為,此案有可能成為新公民運動被捕人士律師許志永、網絡大V王功權等判罪的風向標。而劉萍的女兒則遭禁聲,否則身為老師的她會受到學校處分。


街頭倡官公開財產被捕
今年49歲的劉萍在2011年因以獨立人士身分參選江西地方人大代表而被廣為外界所關注,她在今年4月23日舉牌聲援在北京「公民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活動中被捕,要求「釋放政治犯」,結果27日晚被國保從家中帶走。5月7日,江西新余市公安局向其家人發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事拘留通知書。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劉萍的律師張雪忠周一下午在微博發布消息稱,在「十一」長假前接到新余市渝水區法院的電話,傳達該院將於本月11日到14日召開庭前會議。按照庭審的慣例,雙方在會議後就會即刻開庭。


律師稱後加兩罪荒唐   

劉萍的罪名被改為涉嫌非法集會罪,另被追加兩項罪名。張雪忠對此認為,辦案警方指控非法集會的辦案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不具備說服力才又追加兩項新罪名,但律師覺得新罪名甚至比原先的罪名更加荒唐可笑。


張雪忠呼籲外界關注此案進展,因為它極有可能成為當局對「新公民運動」被捕人士判罪的風向標。他表示,劉萍並非是參與街頭運動最早被捕的一批,許多其他省份早前被捕人士的案件,目前仍在偵查階段,而劉萍案卻有快速的進展,並被迅速起訴到法院。


小地方立先例減阻力

張雪忠昨對本報表示,劉萍的案件和許志永、王功權屬同類,所有這些案子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很有可能是先通過一些偏僻地方,甚至是檢察機關或法院專業意識不強的地方來作一個先例。「判成了,其他地方就跟着一樣來了,這樣可以降低其他地方的心理壓力。」他說,如果在北京先開審,那些法官可能不一定會屈從於公安機關為他們背書,專業觀點的阻力會比較大,而小地方可能就屈服。


女兒被威脅禁止受訪

另外,劉萍的女兒廖敏月周一也在微博上呼籲外界關注母親的案件,她在微博透露被要求禁聲。她說,「他們(當局)要學校告訴我,組織上有條例不允許我接受媒體的採訪,要不然會受到處分,不向其報備的採訪是違法的。」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09/-162-3085827/1.html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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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9 14:09:31 |只看該作者
胡佳:打壓街頭運動

【明報專訊】內地「新公民運動」目前已有多人被捕,包括許志永和王功權等運動發起人。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認為,當局審判劉萍,就是為震懾維穩,打壓這些當局認為最具威脅性的組織化和街頭化行動。

料三中全會後審餘案

胡佳表示,劉萍在外界可能鮮為人知,但內地維權圈都知道她做了許多事情,包括2011年率網友強闖山東東師古村探望陳光誠、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參選人大代表、赴烏坎支持村民維權,新余這個小地方也因劉萍而出名。

胡佳認為,當局審判劉萍,就是要收拾「行動派」。劉萍被捕是因為在街頭拉橫額,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當局打壓這種行動,就是為震懾和維穩,組織化和街頭化的行動對當局來說是最具威脅性。

因新公民運動被捕的人士已有10多人,胡佳認為其他被捕人士,將在中共三中全會後、聖誕節前審判。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09/-162-3085826/1.html

要推廣平權意識,應先從教育入手。最重要是明白有權利就有義務。權利和義務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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