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大標題“請放人”促長沙警方放人(圖片來源:加拿大家園)
指報道損巨企商譽 長沙警跨省拘人
「請放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昨頭版刊出三個粗體大字,呼籲公安釋放陳永洲,並發聲明力撐陳的報道真實可靠,且沒有收受競爭對手的錢財。陳從去年9月開始,接連署名發表14篇湖南重工企業中聯重科(1157)的負面報道,後者報警。長沙公安局認為,上述負面報道是揑造虛假事實,陳永洲因涉嫌犯罪被捕。
「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新快報》昨在頭版刊登的「本報評論員」文章指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評論指,自從上周五陳永洲被捕,該報一直保持克制,希望低調就能放人,但至今陳仍在押。「如果上天再給我們一次機會,我們還是會說:警察叔叔,中聯大哥,求求你,放了陳永洲吧!」評論指,若警方發現該報盡力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
陳在這些負面報道中,指中聯重科存在財務和銷售造假等多個問題。《新快報》昨午在其新浪微博上稱,經核實,陳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廣告費5.13億」。聲明強調陳只是正常履行其監督和報道的職責,該堅決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權利。
陳永洲家早前失竊 警致電藉辭約見
聲明中也整理了陳在廣州被長沙警方跨境誘捕的過程。上周四,陳接到警方電話,稱要向他了解關於此前陳宅失竊一事,翌晨9時,陳偕同妻子來到與警方約見地點,遭長沙警方帶離廣州。《新快報》負責人對新華社表示,中聯曾有一名副總裁前往報社溝通,不果後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網上指陳「詆譭中聯重科」。《新快報》要求高撤回不當言論不果,向廣州法院起訴高侵害《新快報》和陳的名譽權,目前已經立案。
中聯:陳與商業對手為「利益同盟」
高輝在其微博指出,陳從未採訪中聯,卻多次採訪其同城競爭對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並稱陳是三一的打手,兩者是「利益同盟」。前晚,內地一財經記者網上社區在微博發布消息:「深喉:陳永洲在裏面已經全部招供,長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錢的證據。」《新快報》負責人昨日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陳的報道有瑕疵,但「不存在記者收了誰的好處費等問題」。本報記者昨日嘗試在微博諮詢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但至截稿仍未獲得回應。
記者被指收錢抹黑 《新快報》否認
中聯昨日回應本報查詢時確認,今年9月因公司商業信譽和投資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向長沙警方報案。新華社新浪微博帳號「新華網事」昨日引述長沙公安局指,警方已認定,陳在未到中聯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揑造財務和銷售造假等三項虛假事實,指報道「沒有具體依據,也未向相關監管、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諮詢,只是憑自己的主觀臆斷」。
中國記協介入 學者:不可先抓後審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曾任廣東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的范以錦表示,若警方掌握陳涉敲詐勒索或受賄證據,應以這兩個罪名拘捕他,不能「先抓後審」。事件發生後,中國記協昨已介入調查,並與公安部聯繫,促確保記者人身安全。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則表示,將堅決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正常採訪和報道活動,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同時也堅決反對濫用新聞採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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