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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可望減稅 地方開支獲分擔
【明報專訊】將於下周末揭幕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除金融、行政、土地,甚至戶籍體制改革外,被官方視為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突破口的財稅改革亦是矚目議題,而當中佔地方收入逾半的營業稅改為由中央徵收的增值稅(營改增)更是焦點。隨着「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廣,大部分地方企業無疑將減省稅賦,中央政府在收緊地方財政權力,加強中央集權之餘,也可能會收回部分事權,以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營改增」半年減稅500億
官方新華社在其三中全會前瞻系列報道中指出, 新一屆政府財稅改革動作頻繁,顯示出以財稅改革作為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突破口、推動經濟增長提質增效的決心,而正在醞釀中的新一輪財稅改革方案有望進一步打開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潛力空間。 報道稱,近期中央政府的「營改增」試點在全國鋪開是特別值得注意的焦點。據測算,今年上半年,僅「營改增」帶來超過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減稅規模,全面推開的話,未來減稅規模將在數千億元,企業減負效果明顯。
企業按盈利納稅 減舊制不公
減稅之餘,「營改增」背後還包含了企業此後將按盈利多寡納稅的公平意義。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趙錫軍昨對本報說:「營業稅是不管企業是盈利或虧損都要交的,只看你的營業額,而且企業的盈利有高有低,這樣對虧損、甚至盈利少的企業都不公平。」
所謂「營改增」其實就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增值稅是對於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簡單說一個製造成本100元的產品,由工廠售予商店時已繳納了相應稅金,商店零售時賣出價為150元,那麼零售商買貨的100元成本可以抵減,只需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
統一收稅 可減地方貪腐干擾
在內地國稅局的消息人士透露,與從前由地方徵收、佔地方財政收入逾半的營業稅不同,增值稅是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由中央徵收,然後與地方按比例分成,「由中央徵收可減少地方干擾。否則,假如地方徵稅官員滿足不了縣老爺的要求可能會被排斥,新措施因而減少了地方貪腐,同時亦可避免地方官為了GDP政績,為吸引商家落戶而盲目給企業優惠而產生的惡性競爭。」
該消息人士續稱:「當然,財政是萬能機器,提留多少,分配多少,中央此後都可以作利益調整,而這次稅收的改變,則體現了稅權集中,而非利益爭奪。」對此,趙錫軍教授有類似看法,他說:「權力中央是增多了,利益方面中央肯定是虧的。」
學者:中央此舉增權減利益
在「營改增」推廣後,在預期中央和地方的總稅收將下降的情况下,上述兩人均認為,中央有可能增加地方政府在增值稅的分成,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據瑞銀早前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財稅改革中的服務業「營改增」可能進展最快,在未來兩三年內即可完成。
另一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則向本報透露,地方承擔太多事權,中央卻未將更多財權下放至地方,這次三中全會改革的方向之一是中央可能上收部分事權,例如基礎教育、養老及醫保等,將由中央承擔。
【系列報道四之二】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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