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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陳文敏:司法覆核無礙交代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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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7 01:1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政府多番以將有司法覆核為由,拒交代不發牌給香港電視的原因。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司法覆核只是處理程序公義的問題,政府應主動向公眾交代理據。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指出,除非政府打算在法庭抗辯時,以政府沒責任解釋政策為由,否則將來可在法庭交代的理據,沒理由現時不能公開交代。

陳文敏又表示,政府目前正面對很強的民意,應該重新考慮發牌程序。

陳﹕民意強 應重新考慮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稱,今次事件很政治性,不便多作評論,但認為司法覆核能盡可能解決不發牌事件的部分問題,相信法官會考慮雙方陳述。

本身為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事件交法庭處理較合適,可以在客觀及冷靜情况下披露文件及找出政府及申訴人雙方的法理依據。

全國人大代表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強調,行政會議的保密制是非常重要的傳統,應繼續維持,避免會上部分談話內容外流,以偏概全。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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