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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明審「騰訊壟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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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25 17:25: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騰訊壟斷案」二審明天(二十六日)將在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前一審的廣東省高院認為,從全球性市場來看,騰訊QQ(即時通訊軟件)並未處於絕對主導地位,因而不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情況。對此,原告奇虎360表示不服,並上訴至最高院。

騰訊和奇虎360是內地兩大軟件公司,前者主攻即時通訊軟件QQ,後者主營網絡安全軟件。二○一○年九月,奇虎針對QQ先後發行360私隱保護器和360扣扣保鏢軟件,並稱其可以保護QQ使用者的私隱和網絡安全。

同年十一月三日,騰訊發布了《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明示禁止其用戶使用360軟件,否則便停止騰訊QQ服務。騰訊的做法,導致在此期間大量QQ用戶被逼刪除了360的相關軟件。360公司認為,騰訊的上述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然而,今年三月廣東省高院一審判定,即時通訊與微博、社交網站等構成緊密替代關係,而且是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相關市場上存在充分競爭,因此,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最終,廣東省高院駁回了原告360的全部訴訟請求。
廣東高院的一審判決結果隨即引發司法界和互聯網業界的廣泛爭議。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廣東高院以全球市場來界定地域市場的標準並不科學。

北京安傑事務所創始合夥人詹昊律師也表示,廣東高院並沒有查明中國大陸用戶MSN、ICQ、雅虎通、Skype等的人數、所佔比例、頻率,而是使用了概念內涵不確定的「經常」一詞來說明市場競爭狀況,可能有失準確。

有專家表示,無論是對中國互聯網的反壟斷進程,乃至中國《反壟斷法》的司法實踐,此案都極有可能成為標誌性的事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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