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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村強制收地 3個月後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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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6 10:13: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重建住宅公園 保留歷史佈局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宣布,容許市建局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強制收回九龍衙前圍村20個土地業權,以便3個月後清拆所有建築物。市建局稱,未能收回的20個業權,只有小量屬業主對補償價意見不合個案,大部分是由於業主離港聯絡不上及業權殘缺無法收地,當局會在收回業權後,按計劃重建住宅及保育公園。

逾600年歷史的衙前圍村位於新蒲崗東光道,又名「慶有餘村」,是市區唯一現存的原居民圍村。至2007年,市建局宣布啟動衙前圍村重建項目,與長實簽下合作協議,興建兩幢住宅和保育公園。長實早前已完成收購83個業權,並已清拆部分村屋;市建局則佔31個業權,從08年至今只收回約11個業權。

市區唯一現存原居民圍村

市建局指出,餘下的20個業權,4年來未能收回,當中大部分業權因業主已離開香港、土地空置,多年未能聯絡討論收回業權問題;另有一部分是兩名或以上業主共同擁有業權,但因為其中一名業主聯絡不上,業權殘缺未能收回土地。而因為補償價錢不合理而不賣地的業主則佔小數。

部分居民不滿賠償

市建局解釋,因「市區村屋補償方案」適用於衙前圍村計劃,部分原居民獲得的賠償金會較一般居民多約一成,但部分人因未能證實原居民身分,只能以「市區重建計劃」下發放補償金,即同區7年樓齡的5202元呎價作補償,居民或對此感到不滿,不肯賣地。而在政府宣布以《收回土地條例》強制收回地段所有業權後,業主若仍對賠償方案不滿,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

市建局表示,衙前圍村部分空置土地,被用作非法擺賣或零售,會在清拆圍村時一併移除非法霸佔公地物業。而當收地和清拆工作完成,該幅面積逾6.5萬平方呎的土地,將開展重建計劃,發展成總樓宇面積達37萬平方呎住宅,提供750個單位,及建設1.5萬平方呎的公園。

村內3項主要歷史文物,包括門樓、「慶有餘」石牌匾及天后古廟,以及村內的中軸線和小巷佈局屆時將會保留。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382619/1.html

終於收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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