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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夫婦和一名顧問公司顧問,涉在01至07年間處理多宗交通及工傷意外民事索償中,聲稱「不成功不收費」,成功申索後便瓜分原告人17%至20%的應得賠償作律師費,金額高達129萬。
兩名律師被告均為「楊潤康律師行」合夥人,為丈夫楊潤康(44歲)及妻子羅婉清(49歲),及任職捷利顧問公司顧問葉漢明(60歲),昨於區域法院否認多達26項包攬訴訟控罪。
多宗民事索償中涉及大型機構如港鐵、大快活及政府機構食環署等,大部份都是先由顧問先到醫院接觸受傷事主或由朋友介紹,再游說他們申索並轉介至兩名被告的律師行。案件將在今天於區域法院進行首天審理,控方將傳召多申索人、廉署人員、會計師、相關法律人員等多達63人作證人。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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