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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突宣布,終止向已獲港視主席王維基購入的中移動子公司,出租6個用於流動電視服務的發射站,以釐清法律和技術等問題,並同時邀請對方商討簽訂全新協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時表示,希望涉事雙方透過商業談判,達成協議及解決問題。
蘇錦樑指出,有關決定是商業機構的內部事情,不宜作太多評論,但希望持牌雙方可以透過商業談判,達成協議。
他又說,如果在合理情況下,過了一段時間仍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以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根據《電訊條例》介入,條例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可以在公眾利益下,就共用這些設施作出規定,但以往這情況未出現過,希望今次亦於毋須用到。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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