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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旺報》報道,在台當局“監察院”27日公布的財產申報中,台“文化部長”龍應台名下出現一筆總金額高達台幣上千萬元的大陸憑證式國債。身為台灣當局官員卻在大陸投資,免不了引起爭議,多位民進黨“立委”呼籲龍應台趕緊處理,此舉攸關對“國家的忠誠度”。
台“監察院”27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龍應台持有債券部分,包括中國大陸憑證式國債,約台幣1046萬7300元,以及香港恒生環求高收益基金約71萬元等。
面對自己私人投資所引發的爭議,龍應台在對外發布的新聞稿中解釋,自己是依法辦理財產申報及信托,有關於大陸憑證式國債一事,這是身為作家歷年累積的版稅,由各大陸出版社於轉載或再版時匯入人民幣,全部委由在地的朋友處理。龍應台的幕僚指出,龍應台表示自己不擅於理財,所以才交由朋友處理,買大陸國債並不是出於主動。
台“監察院”財產申報一公布,民進黨“立委”馬上表達關切。管碧玲表示,“文化部長”投資大陸確實不宜,尤其大陸文化統戰步步進逼,身為政務官應避開利益沖突,能盡快處理掉最好。
“立委”許添財認為,如果龍應台沒當政務官,國際化理財是自由的,但身為政務官真的不宜。
龍應台的財產申報,除了令人側目的大陸國債,股票部分包括台灣中鋼、遠東商銀、台汽電等,還有境外的香港電能實業、香港大家樂以及香港匯豐。
據悉,龍應台目前在台北市有2間房子,一間位於中正區臨沂段,另一間在士林區華岡段。中正區的房子2010年2月購買,取得價格新台幣1850萬元,購買時,龍應台有向銀行貸款,貸款銀行不是台灣的銀行,而是新加坡星展銀行,貸款金額為新台幣1060萬5033元。此外,龍應台擁有一輛BMW轎車、名下存款約新台幣1465萬元、有價證券約3148萬元。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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