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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發起「新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袁冬,被裁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監一年半。
據中國新聞網消息,案件周三上午在北京海淀區法院宣判,45歲的袁冬被控去年3月在北京利用「官員財產公示」話題,組織、策劃多人在公共場所聚集,並拉橫額及發放傳單。
袁冬的代表律師常伯陽認為,袁冬的行為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控罪不成立,不應被判有罪,批評法院認為袁冬與許志永同樣是聚眾的「首要份子」是荒唐,踐踏法律。他又說,袁冬不會放棄,也不會後悔,將提出上訴,但處理上訴的上級法院是處理許志永案的法院,因此對上訴不感樂觀。
許志永26日被裁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監4年。之後,袁冬聯同丁家喜、李蔚及張寶成等4人周一受審,當天另3人當庭解僱律師,以抗議當局草率辦案,結果今天只得袁冬的案件審結。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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