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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發展] 論抗戰後惡性通脹的特徵與成因:決策者責任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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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1 22:58: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核心提示:決策失誤。抗戰勝利之初,南京政府擁有黃金600萬盎司,美元9億元,接收的敵偽產業折合法幣10萬億元, 相當於當時法幣發行額5569億元的20倍。此外,還有美國給予的救濟物資和美軍剩餘物資約20億美元(楊培新:《舊中國的通貨膨脹》,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3年版,第71頁),這些都為政府整頓稅收,平衡財政收支,抑制通貨膨脹提供了極好的機會。但是,國民黨政府的決策失誤卻喪失了這種機會。


文章摘自《上海經濟研究》1999年06期 作者:賀水金 原題為《論國民黨政府惡性通貨膨脹的特徵與成因》

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共出現過兩次惡性通貨膨脹,一次出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1923年德國的紙幣馬克流通量達到496×1018天文數字(《簡明金融詞典》,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4頁),價格指數由1922年1月的100上升到1923年11月的1013([美]薩繆爾森等:《經濟學》,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374 頁),另外一次則發生於國民黨在大陸統治的最後幾年(1945-1949),1949年5月,國民黨政府金圓券的發行量折合法幣高達2,038,374,000,000億元,上海的物價總指數由1937年6月的100,上升為36,366 × 1011。這兩次通貨膨脹都被作為惡性通貨膨脹的典型例子載入史冊,成為世界貨幣史上的兩大惡夢。本文試就國民黨政府嚴重通貨膨脹的特徵與成因作一分析。


一、惡性通貨膨脹的特徵

何謂通貨膨脹?國際經濟學界似乎還沒有“被普遍接受或令人滿意”的定義,薩繆爾森、米爾頓·弗裏德曼及Laidler和Parkin 四家的觀點是目前公認比較權威的解釋。薩繆爾森對通貨膨脹下的定義是“在價格和成本的一般水準上升······的時候出現通貨膨脹”([美]薩繆爾森等:《經濟學》,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366頁)。米爾頓.弗裏德曼認為通貨膨脹永遠是個貨幣現象,過多地增加通貨量是通貨膨脹的唯一原因(米爾頓·弗裏德曼:《論通貨膨脹》,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第28、111頁)。Laidler和Parkin則認為“通貨膨脹是一個物價持續上漲的過程,或者等價地說,是貨幣價值持續下跌的過程”([奧]赫爾穆特·弗里希:《通貨膨脹理論》,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第11頁)。綜合他們的論述,通貨膨脹即通貨供應量過度增加,物價持續上漲,貨幣不斷貶值;而惡性通貨膨脹,則是一般通貨膨脹在程度上的惡性發展。證諸國民黨政府1945∼1949年的惡性通貨膨脹,我們或可獲得更為具體的感性認識。

(一)發行屢創天量。1945年8月抗日戰爭結束時, 法幣的發行額是5,569億元(楊培新:《舊中國的通貨膨脹》,生活·讀書· 新知三聯書店,1963年版,第60頁),比1937年6月的14.1億元增加了392倍,增加幅度已不小,但與以後的發行量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1945年底,法幣發行量已突破1萬億元大關,達10,319億元,與8月相比,幾乎翻了一番;1946年底更增至37,261億元,比上年底增加了2.6倍;1947年12月高達331,885億元,在1946年的基礎上又增加近8倍;1948年8月21日,竟高達6,636,946億元之巨,短短的8個月裏增加了19倍, “幣值已貶到不及它本身紙價及印刷費的價值”。於是當局孤注一擲,發行新的通貨金圓券來取代法幣,以1:300萬的比例收兌無限膨脹了的法幣。1948年8月19日付諸實施,規定新幣每元含金量為純金0.22217公分,發行總限額為20億元。

但政府當局很快自食其言,1948年12月,金圓券的發行量已達83.2億元,超過限額4倍多,1949年1月,再增加至208 億元,相當於發行最高額的10.4倍,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夕, 更猛增至679,458億元,是金圓券發行限額的33,972倍,如果以1:300萬的兌換率折合成法幣,則數量高達2,038,374,000,000億元的天文數字, 相當於1937年6月的144,565,531,900倍。票面額也越發越大,從100元額到1萬元、10萬元,最後竟出現50萬元、100萬元一張的鉅額大票。金圓券最後遭到人民拒用。早在該幣改方案實施以前,金融界專家就指出,法幣已流通10多年,“雖然貶值,但至少還為人民所熟悉、接受,而新幣則辦不到”(張公權:《中國通貨膨脹史》,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57頁)。由於當時的政治、經濟形勢極其動蕩,加上政府彌補鉅額赤字完全依賴印鈔機的做法沒有任何改變,因此決定了金圓券的命運只能以短命告終,並且加速通貨制度的徹底崩潰。

(二)物價瘋狂上漲。通貨惡性膨脹必然導致物價瘋狂上漲。抗戰結束後,上海重新恢復了領導全國物價的地位,上海的物價走勢較能代表戰後物價的總趨勢。與全國一樣,戰後上海的物價也經歷了一個短暫回落又急劇上升的過程。1945年8月, 上海的物價正處於瘋狂上漲的頂峰,物價指數為8,640,000(1937年1∼6月=100,下同)。8月中旬,日本投降的消息傳出後,群情鼓舞,人心思定,物價突然下跌。同時,人們顧慮債務會在幣制改革中吃虧,一改過去借債囤貨、重物輕幣的風氣,紛紛脫貨求現,甚至貶價求售,物價更急劇下瀉,上海9 月的物價指數較8月下跌36.4%,黃金價格由中儲券1,400萬元跌至230萬元, 跌幅達83.57%,許多股票價格跌去2/3。但是, 這種下降趨勢只是曇花一現,10月以後,上海的物價指數迅即回升,12月已達88,544,比9 月上漲5倍。

步入1946年後,物價漲幅加大,12月物價指數為681,600, 較上年漲6.7倍;黃金每10兩市價從731,374元漲到3,164,680元,上漲3.33 倍;美元從1,390元漲至7,600元,上漲4.47倍;大米每石從7,625 元漲至62,333元,上漲7.17倍。1947年物價漲勢更猛,特別是2月中旬黃金政策失敗以後,物價上漲速度成倍提高,全年共發生6次大漲風, 漲勢一次比一次猛烈,兩次漲風之間的間歇期一次比一次短,年底物價指數為10,063,000,比上年上漲13.76倍。至1948年,上海物價則如脫韁的野馬,奔騰不止,漲風的間歇期也越來越短,從一個月縮短到半個月,再縮短到一星期,6月以後,整個物價已呈瘋狂上漲的態勢。至8月19日,物價指數已達564,570,000,比1947年底上漲了55.1倍。

1948年8月19日,為配合金圓券發行,南京政府對物價、 工資實行凍結,即“八·一九”限價。“上海的批發商在官定物價公佈後,便停止了營業”(張公權:《中國通貨膨脹史》,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58頁)。公開交易冷冷清清,黑市交易卻十分火暴,黑市物價上漲約3-10倍。10月,上海突然颳起了搶購風,人們見貨就搶, 甚至連錫箔、棺材也在搶購之列。在搶購風潮期間,四大百貨公司的存貨被搶購去2/3∼3/4;綢布店的呢絨存貨被搶購一空,150萬匹棉布只剩1/5。據估計, 限價期間上海工商業的總損失約值金圓券(指初發行的金圓券價值)2億元。繼搶購風潮後,上海又發生了搶米風潮, “一天達27處之多”,最後範圍擴展到一切可以充饑的食物(千家駒編:《經濟通訊》,1948年10月)。強制執行了70天的限價政策,再也維持不下去了,11月1日國民黨政府被迫宣佈放棄限價。 於是整個物價猶如決堤的水,一瀉千里。11月中旬,米價已從限價時的每石20元9 角,一度突破了2,000元大關,上漲近100倍。其他各類物品價格也平均超過限價20多倍。11月物價指數比10月上漲675%。1949年2月以後上海的物價已再現法幣崩潰前瘋狂上漲的狀態,4、5月物價已是天天上漲和一天數漲,5月米價最高每石3億元以上,金價每10兩430億元,美元8,000萬元。物價總指數高達36,366×1011的天文數字。

(三)通貨不斷貶值。通貨價值分對內、對外兩種。對內價值指貨幣在國內的實際購買力,對外價值則通常以黃金、外匯來度量。抗戰後中國通貨不斷大幅貶值,到後來基本失去了國內實際購買力。100元法幣1937年可以買2頭黃牛,到抗日戰爭結束後的1945年只能買2個雞蛋,1946年只能買1/6塊固本肥皂,1947年只可買1隻煤球,1948年8月19日只能買0.002416兩大米(每斤16兩),1949年5月只能買1粒米的千分之2.45。這簡直是天方夜譚。通貨對內價值嚴重貶低,必然導致對外價值暴落。由於物價瘋狂上漲,貨幣實值持續下跌,受預期心理和恐慌心理驅使,為了保值、增值,除了物資,人們還競相追逐黃金、外匯,引致對黃金、外匯的超額需求,價格遂盤旋而上,節節攀高。

物價飛漲、幣值日跌,貨幣逐漸喪失了價值儲藏和交換媒介的職能。人們拿到紙幣後,就象拿了燙手的紅薯盡可能馬上扔掉。“大街過三道,物價跳三跳”。人們在核算成本、利潤時紛紛改用米、金、銀、外匯等為單位,支付工資採用米、生活指數或者外匯。上海市場大宗交易,如買賣房屋、地產、機器,甚至頂房子,都以黃金計價,商品交易甚至蛻化到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方式。


二、惡性通貨膨脹的原因

回顧半個世紀前的那場惡夢,值得深思的是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戰後通貨膨脹惡性到如此的程度呢?

(一)財政赤字巨大,完全由發行彌補。惡性通貨膨脹最主要的特徵同時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貨幣發行超量。印刷大量紙幣,應付政府用款,這是惡性通貨膨脹的源泉。問題在於政府明知飲鴆止渴,為何還要一意孤行?關鍵是財政收支無法平衡,赤字巨大。財政赤字對南京政府來說是個老問題,自其政權誕生之日起就一直存在。但抗戰以前物價穩定,稅收在總支出中佔相當的比重,財政不足部分可以通過向上海金融界發行公債籌集,雖然不寬裕,但還能應付。1936年發行統一公債,等於宣佈南京政府第二次債信破產,自此開始,政府已無法通過發行公債籌措軍政費用,彌補財政赤字。於是政府便更多地傾向於向國家銀行墊款。為應付政府墊款,中央銀行便不得不大量增發紙幣。1946年財政部長俞鴻鈞就坦言,“從1月到5月……稅收只2億5千萬元,約為支出的六千分之一,鉅額的財政赤字,由發行補足”。抗戰後,隨著內戰的爆發和惡性通貨膨脹的加劇,摧毀了國民黨政府平衡財政的可能,赤字呈幾何級數上漲。1947年以後,政府財政赤字幾乎完全由發行鈔票來彌補。見下表:

1946-1948年政府赤字、銀行墊款和鈔票增發

單位:百萬元法幣
年份                赤字        銀行對政府墊款         鈔票增發額
1946年       4,697,802       4,697,802      2,694,200
1947年       29,329,512       29,329,512    29,462,400
1948年1∼7月    434,565,612        434,565,612       341,573,700
資料來源:張公權《中國通貨膨脹史》,第110頁。

(二)決策失誤。抗戰勝利之初,南京政府擁有黃金600萬盎司,美元9億元,接收的敵偽產業折合法幣10萬億元, 相當於當時法幣發行額5569億元的20倍。此外,還有美國給予的救濟物資和美軍剩餘物資約20億美元(注:楊培新:《舊中國的通貨膨脹》,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3年版,第71頁。),這些都為政府整頓稅收,平衡財政收支,抑制通貨膨脹提供了極好的機會。但是,國民黨政府的決策失誤卻喪失了這種機會。

第一,對中儲券處置失當。1945年9月28日, 政府宣佈法幣與中儲券的兌換比例為1:200,這一兌換率的確定是極不合理的。當時的實際物價水準,上海僅比重慶高約50倍,與整個法幣流通區域的物價相比,上海物價只高約35倍,可見,中儲券的購買力被嚴重低估了,法幣的購買力無形中增加了好幾倍。於是後方頭寸紛紛流往上海,其時重慶、昆明對申匯率每1000元高達1300元。後方遊資涌向上海低價競購物資,刺激一度下跌的物價又飛速上漲。政府還規定中儲券限于4 個月內兌換完成,每人最多兌換5萬元法幣,在兌換期截止以前, 中儲券仍准許在市上流通,因此持有低價偽幣者在兌換期前也儘量套購貨物,並把兌換限額外多餘的偽幣都用來搶購物資。不合理的兌換率、兌換期限過長及無根據的限額兌換等措施的出臺,助長了搶購風的興起,對戰後上海乃至全國的物價很快由跌轉升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第二,對戰時壓抑的購買力在戰後噴發掉以輕心。在漫長的戰爭年月,由於物資嚴重匱乏,人們的消費需求受到很大的壓抑,隨著勝利的到來,國際貿易的次第恢復,戰時長期積累下來的消費需求,在戰後得到了總爆發,旺盛的消費需求拉動了通貨膨脹。對此南京政府因過高估計了抗戰勝利後的經濟形勢和社會總供給能力,從而在決策上作出完全相反的決定,對戰時所採取的各項管制措施一律予以廢除,從而使通貨膨脹更加漫無限制。在國家政治、經濟秩序尚未恢復常態以前,過早地放棄對物價、分配、資金等管制,事實證明是極為有害的,將使社會久久不能走出無序狀態。

第三,不合理的匯率、進出口政策。1946年3月4日南京正式開放外匯市場,把法幣的對外匯率定為1:2020美元, 中央銀行奉命無限制買賣外匯。以當時國內的物價上漲程度來說,法幣的對外價值是被嚴重高估了,加上鉅額的延期購買構成的有效需求水準提高,外國貨排山倒海般地涌入中國市場,出口因匯率高估,不敷成本,而處於完全停止狀態,外匯有出無進,國際收支急劇惡化,外匯儲備逐漸枯竭,外貿沒能成為戰勝通貨膨脹的有力武器。而在社會動蕩背景下滋生的人們對外匯的偏好、資金外逃和外匯投機等,更加劇了國家外匯儲備的消耗。國民黨政府不得不放棄維持固定匯率的政策,改為採用機動匯率。8月19 日將官價匯率提高到3350元,上漲約60%,市場匯率也立即從2500元升至3700元,引起整個物價波動。為了防止官價匯率低於市場匯率,利於吸收僑匯和出口結售匯,1947年8月設立平準基金。 但由於通貨膨脹不斷惡化,基金匯率頻頻提高,一方面直接刺激進出口物品價格提高,在比價效應的驅使下,一般物價水準也隨之高漲,另一方面由於進口物資越來越少,國內物資供應更稀缺,更多的紙幣追逐更少的商品,物價上漲更甚。因此匯率及進出口政策的每一次調整,都成為促進物價飛漲的直接誘導因素。

(三)貨幣流通速率加快。從1945年底開始,上海的物價上漲指數大大高於通貨發行量及其指數,以1937年6 月的發行指數和物價指數都為100,1945年12月發行指數為73,200,上海的物價指數為88,500, 物價指數是發行指數的1.21倍;1946年12月物價指數已是發行指數的2.16倍,1947年12月為3.56倍,1948年8月已增至10.47倍,1949年5月, 更是達到25.16倍(注:各年的發行指數、 物價指數見《上海解放前後物價資料彙編》(1921-1957年),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8 年版, 第49、47、95頁。)。同時,物價的上漲速率也越來越高於通貨發行的增加速率,貨幣流通速度的大大加速,增加了社會有效貨幣供應的數量,加速了物價的飛漲。

抗日戰爭前,上海存款通貨月流通速率為2 (注:《中央銀行月報》,新二卷,第10期,1947年10月。),1947年上海商業行莊存款通貨每月平均流通速度,1月最低為19.77,2月即躍升至24.63,5 月已高達36.6,即通貨的月流通速率已超過每月金融機構的營業天數(當時上海銀行的月營業日數為26天),12月最高為61.49;1948 年底存款通貨的流通速度已高達每日3.88次,一筆活期存款一日之間四易其手,存款流速超過月營業日數原因在於上海商業行莊盛行“抵用”制度(支票當天抵用),即支票在未交換以前,就可以變成隨意支用的存款,從而使通貨流通速度大大增加。美國貨幣流通速度最高的一年是1929年,但紐約每月平均流通速度不過10.37(注:《中央銀行月報》,新二卷,第 10期,1947年10月。)與美國相比, 上海的貨幣流通速度已高得可怕。

通貨流通速度加快,促成物價上漲率幾倍于通貨量的增加率。物價上漲越快,存款不如存貨的心理越發展,存款通貨的流通速度就更快。而貨幣的流通速度越快,社會有效貨幣供應更多,物價越發上漲,形成螺旋式推進,加速了貨幣制度及國民經濟的崩潰。另外對通貨膨脹的敏感度,心理預期等對通貨流通速度的加快也有一定的影響。經抗戰後期通貨膨脹後,中國人民對通貨膨脹已十分敏感,因此一旦物價由跌轉升,人民馬上會作出反映,重物輕幣,盡最大可能變錢為物。而在惡性通貨膨脹時期,物價大漲小回或有漲無跌,使人人對物價看漲,通貨的流通速度也會因此變得更快。

國民黨政府惡性通貨膨脹的歷史經驗教訓告誡我們,一個國家只有建立健全的財政經濟政策,才能保持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如果彌補財政赤字完全建立在發行紙幣的基礎上,則必然導致惡性通貨膨脹,而惡性通貨膨脹一旦形成,就會成為一種非人力控制的力量,伴隨著通貨流通速率的加快,物價上漲的速度會幾倍甚至幾十倍于紙幣發行速度,發行與物價賽跑,迴圈相因,最後,貨幣制度與國民經濟必將一起走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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