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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公開183份日軍暴行檔案 擬為其申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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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6 11:36: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中國首次公開183份日軍暴行檔案 擬為其申遺.jpg
侵華日軍曾在南京犯下大量罪行(資料圖片)


從媚日籌建慰安所的喬鴻年為領取酬金而寫下的領款憑條,到南京市市民呈報家人被殺、被奸、財產被搶的申訴;從南京市臨時參議會關於南京大屠殺案的調查報告到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崇善堂、普育堂等團體掩埋屍體、救濟難民情況統計——2月11日,南京市檔案局公布了183卷、形成於1937年至1947年10年時間的侵華日軍在南京制造大屠殺慘案的犯罪事實。

這批書面資料於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後,由南京市軍管會接收,至今從未公開過。此次首次公開這份彌足珍貴的材料也是為推進“南京大屠殺史檔案”申報世界記憶遺產工作。


來自民國市政府檔案:多數為“孤本”“珍本”一份獨特的檔案

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發《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南京國家文化遺產保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確,“南京大屠殺史檔案”申報世界記憶遺產,申遺工作由市申遺工作辦公室總負責,由該市檔案局和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牽頭。據了解,這是該市第三次對“南京大屠殺史檔案”進行申遺。

2月11日,南京市檔案館公布了一批形成於1937年至1947年來自於民國南京市政府的檔案,該資料共183卷,詳細記載了侵華日軍在南京制造大屠殺慘案的罪惡事實和日軍侵占南京期間犯下的大量罪行。據南京市檔案館檔案征集利用處處長、研究員夏蓓介紹,這183卷檔案分為大屠殺暴行、掩埋屍體、市民呈文、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設立慰安所等方面,都是民國南京市政府留下來的。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後,這批檔案由市軍管會接收。

早在2011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就啟動“捆綁申遺”,共有形成於1937年至1948年間的5組檔案,列入第三批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分紙質、照片、膠片三類。2012年8月13日,南京市第二次啟動南京大屠殺史檔案“申遺”工作。

聯合國遺產目錄大致分為: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文化自然雙遺產、記憶遺產、口頭與非物質遺產、文化景觀遺產。其中,“世界記憶遺產”又稱“世界記憶工程”,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2年啟動,作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延伸,旨在搶救世界範圍內正在逐漸老化、損毀、消失的文獻記錄,使人類的記憶更加完整。中國已有七項文獻遺產入選《世界記憶遺產名錄》。


多數為“孤本”“珍本”

據夏蓓介紹,此次公布的資料是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後由南京市軍管會接收,至今從未公布過,其中涉及的內容包括: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崇善堂、普育堂等團體掩埋屍體、救濟難民情況統計;民國南京市政府各附屬機關和各區公所關於南京市民遭受日軍屠殺、房屋焚毀、財物被掠的調查;南京市市民呈報家人被殺、被奸、財產被搶的申訴和南京市臨時參議會關於南京大屠殺案的調查報告等,有相當一部分是1937年至1939年間形成的同時期材料,涉及面廣、人物背景非常豐富,既有民國要員、專家、學者、平民百姓、國際友人,又有參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侵略者。絕大部分為原始件,為“孤本”、“珍本”,不僅具有獨特性,而且具有稀有性。在回擊日本右翼勢力妄圖否認侵略歷史、揭露罪惡的侵略戰爭、控訴日本軍國主義罪行、教育後人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價值。

位於南京秦淮區中山南路67號的大華大戲院地處新街口南端,是南京建造最早的戲院之一,規模、設施均居民國南京之首。大華大戲院與首都大戲院(後改稱解放電影院)、世界大戲院(後改稱延安劇場)、新都大戲院(後改稱勝利電影院)並稱為民國南京四大影院(後兩家已被拆毀)。2013年5月29日,經過兩年多的維修改造,大華大戲院重新開業。在這183卷宗中,一份1945年9月27日的檔案,清楚地反映了抗戰期間8年,大華大戲院被侵華日軍侵占的史實:“南京淪陷後,地處市中心的大華大戲院被日軍侵占,經營權被奪,戲院負責人離開南京避難,時間長達8年之久。1945年抗戰勝利後,大華負責人回到南京,清點後發現過去設施一流的大戲院慘遭蹂躪,損失巨大,不加大整理難以恢復往日規模。因此,這份遞交給市政府的申請報告,要求政府撥款盡快修復大戲院。”當時大華大戲院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太平路155號,這份由大華董事長李治隆簽名、蓋章,寫給當時南京市市長馬超俊,要求歸還戲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報告,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日軍侵占公共資產的罪行。


一份獨特的檔案

“這是目前唯一一份由日本扶持的偽政權——‘南京市自治委員會’下文成立慰安所的檔案。”南京大屠殺史研究會顧問經盛鴻教授說,此次公布的資料中,有一份1938年“南京市自治委員會”關於總務問題之往來文書檔案,該檔案極為特別:用鋼筆書寫的“函傳厚崗軍人慰安所軍樂隊喬鴻年先生來會領取演員酬金”格外引人注意。

1937年12月13日,日軍占領南京後不久,經日本扶持下的南京市自治委員會下文成立慰安所,日方在南京設立慰安所的第二條途徑就是通過南京本地的一些漢奸地痞,通過“招募”、脅迫、誘騙中國婦女,設立了慰安所,進行商業性的經營。喬鴻年是戰前南京著名的流氓地痞和戲霸。

在卷宗第37頁清楚寫著領取酬金緣由:“1938年1月14日、15日,連續兩天在厚崗慰安所舉行遊藝會,慰問日軍部隊官兵,其費用由兵站司令部支付。”4天後,慰安所老板喬鴻年拿著日軍給的一張領款憑條,到南京市自治委員會下屬總務課領取酬金。經盛鴻介紹,結合自己多年研究證明,在南京檔案館中目前已發現關於慰安所檔案17份中,這份是最特別的,“演員”其實就是“慰安婦”,“酬金”就是軍方支付給慰安所的費用。沒有日軍授意,自治委員會批準,這家慰安所喬老板,有天大膽子也不敢去領這筆錢。“這也是日軍在南京成立慰安所的一個鐵證。”


近2000份市民呈文披露日軍暴行

南京大屠殺案發生後,許多市民向各類組織和機構以及當時的政府撰寫了大量反映民不聊生、要求救濟的呈文。這些市民呈文的主要內容有:一是陳述八年之苦,控訴日軍暴行;二是反映人口傷亡要求索賠;三是要求政府幫助查找失蹤人員;四是反映工商業遭受巨大損失;五是反映市民房產財物損毀殆盡;六是反映宗教、公益、慈善團體財產損失。這些呈文近2000份,大都藏於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及南京市檔案館內,是研究南京大屠殺史不可缺少的、十分重要的史料。

夏蓓介紹,這些呈文分兩個時期形成,一是日偽時期,起止時間最早為1938年一二月間,其時正是南京大屠殺發生時期,最晚為1944年3月,距南京大屠殺發生時間已逾5年。此時正值南京淪陷,南京由日本軍隊或偽機關、汪偽政權所控制。二是抗戰勝利後,南京市先後成立了各類調查機構,分別調查敵人在南京的罪行、抗戰損失,特別是南京大屠殺案發生期間的日軍暴行。政府號召所有受害市民積極申訴日軍燒殺、搶劫、奸淫的暴行,因此在1945年至1948年間又形成了大量的市民呈文。這兩個時期的呈文從呈遞時間、呈文內容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系統的日軍在南京罪行的證據鏈,揭露了日軍掠奪、焚燒、毀壞南京市民財產的野蠻行徑,同時印證了南京大屠殺被害人數之巨的真實狀況。


案例一:一家數口慘遭侵華日軍殺害

其中一份“徐洪氏為家中四口遭日軍殘害事致何應欽呈文”,還原了一家中數口慘遭日軍殺害現場情景。這份呈文用毛筆書寫在宣紙上,時間為1945年11月8日,雖然經過69年歲月,但字跡仍十分清晰完整。具呈人徐洪氏,57歲,南京人,住大百花巷5號。徐洪氏說:“事變前家道小康,因南京戰爭全家避居難民區,不料日軍進城於冬月14日,氏(我)與家嫂王氏均被日寇奸汙,當場王氏斃命。家弟幼卿(年39歲)見其妻被數名倭奴奸汙致死,則哭跳咒罵,旋即(被日本兵)一槍斃死,復又一刺刀將幼卿之子雲保(年4歲)戳死。氏目睹一家數口均死於日寇之手,氏則不欲生,即向井中一跳,豈料井裏無水系一枯井。忽氏女兒年僅15歲亦向井中一跳。經數小時之久,事後被美國維持難民區秩序之黃小姐聞悉,派人將氏和女兒打撈出來照相,將氏與女另外70余歲老母帶往黃小姐處避難,嗣後時蒙救濟,氏則忍辱舍恥偷生,迄今生活窘困異常······”

這段文字真實記錄了一個家庭遭遇。何應欽當時職務是民國政府陸軍總司令,這些證詞成為日後審判日本戰犯罪行鐵證,也是進行實證研究的第一手資料,彌足珍貴。


案例二:侵占公民房產開設慰安所

大量日本商人還霸占南京市民房產開設慰安所、會館,這些情況也可從市民呈文中一窺究竟。

市民黃輝鳳是下關商埠街147號的主人,該處是一座3層洋式樓房,為黃輝鳳已去世的父親黃梓卿所建,黃家世代祖居下關商埠街經營商業。南京淪陷前,黃家過著殷實富裕的日子,日軍占領南京後,黃家全家出逃,日商延吉秀吉隨日軍攻陷南京時,將黃家樓房及家具全部侵占、開設日華會館,內設妓院(即日本慰安所)。

不久,黃家回到南京,因居無定所,生活窘迫,遂與延吉秀吉多次交涉,要求歸還祖屋,延吉秀吉始終非常傲慢,對黃家的交涉不理不睬,最後只答應以月金30元作為房租,黃家惟有忍氣吞聲。但就是這“抵不上筷子”的租金,僅付至1938年7月止,此後竟拒絕支付。此外屋內的鐵床椅凳十余件家具,被用得破舊不堪,損壞嚴重。房屋裏電表、電話也被搞壞。延吉秀吉侵占黃家的房產還不夠,為了擴大慰安所的營業面積,又在黃家樓房旁邊一位董姓業主空著的宅基地上建造8間房屋以擴大營業面積。

夏蓓說,從遭遇看,黃家曾生活富裕,“中產階級的人家都遭此劫難,生活變得窘迫艱難。那些本來就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社會底層百姓,就更加度日如年、民不聊生。”


為何要申遺?

“從‘檔案文獻’到‘記憶遺產’,體現出國民對歷史問題認識上的提高。這不僅是歷史檔案文獻的豐富,更由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檔案上升到人類的共同記憶財富。”南京大學南京大屠殺史研究所所長張憲文教授認為,以南京地區為例,過去僅僅作為“南京大屠殺”歷史事件的真實性物證、供學界研究的檔案,進一步被推廣向民間、上升至國家民族乃至整個人類的整體記憶,這將是大勢所趨。

據悉,2011年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南京市檔案館“捆綁申遺”,共有形成於1937—1948年間的5組檔案,列入第三批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分紙質、照片、膠片三類,以其權威性和真實性成功入選“中國檔案文獻遺產”。5組檔案分別為: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珍藏的南京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的京字第一號證據的16幅日軍暴行的照片;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舍監程瑞芳女士記載南京大屠殺事件的日記;國民政府國防部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檔案;南京市檔案館珍藏的南京大屠殺案市民呈文;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珍藏的南京國際安全區委員、美國牧師約翰·馬吉拍攝的有關南京大屠殺實景的原始膠片及攝影機。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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