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樂(前右)與薄熙來(前左)曾同台對唱紅歌(互聯網圖片)
本地雜誌《臉譜》最新一期刊載了一篇標題為「周薄政變暗中組閣 黨政軍高層名單曝光」的文章,雜誌封面亦附有大標題「周薄政變組閣名單」、副標題「張海陽擬任軍委副主席 鳳凰衛視劉長樂榜上有名」。鳳凰衛視及其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長樂前日入稟高院,指控《臉譜》上述封面標題及文章,內容對鳳凰衛視及劉構成誹謗,要求高院禁制該刊發布有關誹謗文字,並要對方作出書面道歉及金錢賠償。
本案原告為鳳凰衛視有限公司及劉長樂,被告則包括臉譜出版有限公司、以及涉嫌誹謗文章的作者李德盛。據公司註冊資料顯示,臉譜出版有限公司於二○一二年成立,原由一名報住福建惠安縣的商人持股,但去年股份被轉名至一間非香港註冊公司。至於《臉譜》雜誌亦是在一二年創刊。
促被告書面道歉及賠償
原告在其入稟狀指,涉嫌誹謗的文字刊登於本月十五日出版的第26期《臉譜》。被指有問題的部分,分別是該期雜誌的封面標題「周薄政變組閣名單」、副標題「張海陽擬任軍委副主席 鳳凰衛視劉長樂榜上有名」,以及內文題為「周薄政變暗中組閣 黨政軍高層名單曝光」、由李德盛撰寫的文章。原告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禁止兩被告及其代理人再發布有關文字、頒令強制被告書面道歉,以及向被告作出一般性及懲罰性賠償。
鳳凰衛視昨透過公關部發表聲明,指涉案標題與內文並不真實亦非公允之評論,內容純屬憑空捏造,且有意貶低鳳凰衛視及劉長樂在傳媒行業、一般讀者及大眾心目中的聲譽及專業形象。聲明又指涉案文字對他們惡意中傷,及令他們被敵對、藐視、嘲弄、避開或迴避,造成極大傷害。
現年六十三歲的劉長樂,祖籍山東萊蕪市,曾是解放軍第四十軍軍官。退役後曾任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記者,一九八八年派往海外工作,自稱從原油貿易賺到第一桶金。九六年,劉旗下的今日亞洲有限公司,與屬下衛星電視有限公司及中央電視台屬下華穎國際有限公司共同創立鳳凰衛視,劉其後成為大股東。
劉長樂曾獲薄熙來接見
劉掌控鳳凰衛視,活躍內地政商界,又被委任為全國政協常委,更被內地輿論稱為紅頂商人。劉經常親自率隊採訪高官,一一年七月曾帶領大批屬下要員訪問重慶,獲時任市委書記薄熙來接見;同年九月,劉再率隊出席在重慶舉辦的世界華文論壇,期間,劉與薄熙來還同台大唱紅歌。前年二月,前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叛逃事件爆發後,鳳凰衛視在北京還專訪重慶市長黃奇帆,一度被指引起中央關注。
鳳凰衛視高層人事變動
此外,在劉長樂入稟法院前,鳳凰衛視於周一公布一項高層人事變動,委任總裁特別助理劉爽為鳳凰衛視運營總裁。
案件編號:HCA 300/2014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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