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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近日草擬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並於23日開始向社會各界征集修改意見。同1999年公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相比較,原創作品的基本稿酬由原來的千字30元到100元提升為千字100元到500元。對此,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表示,作家創作成本在不斷提高,適當提高報酬是合理的、與時俱進的舉措。
作家感嘆文學創作貶值 呼籲漲稿酬
據悉,現行稿酬的標準依照1999年國家版權局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第六條,基本稿酬為原創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
著名作家畢飛宇在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時曾感嘆文學創作貶值太厲害。畢飛宇表示,1991年他的中篇處女作《孤島》稿酬約為1700元,相當於他當時3年的工資。如今發表一個中篇稿酬約為幾千塊,具體數據類比下來,僅相當於現在一個月的工資。畢飛宇稱,表面上看作家隊伍的稿酬在上漲,但“相對貧苦化”的現象卻愈發嚴重。
《人民文學》雜誌主編施戰軍也說,近些年作家稿酬不高,而編劇報酬瘋長,很多寫作者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改行去做了影視編劇。
在作家呼籲“漲稿酬”的同時,也有網友指出,稿酬標準是否提升對暢銷書作者影響不大。如郭敬明、於丹等人,曾登“中國作家富豪榜”,一本書賣數萬冊甚至幾十萬冊,收入較可觀。
施戰軍對此表示了類似的看法,稱作家稿酬現在已經有所提高,此次是根據現實狀況做出的調整。但如果從改善生活角度講,要成為暢銷書作家收入才會更高。
除去暢銷書作家,網絡寫手也異軍突起,南派三叔到成都簽售時曾透露,他認識不少網絡“大神級寫手”,他們靠網上點擊率及版稅稿酬,收入已可達千萬。
張洪波:提高作家稿酬是與時俱進的舉措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布後,立即引起各界熱議。對此,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稱,現行的稿酬標準仍參照1999年的規定,近年來物價上漲,作家創作的成本不斷提高,出台新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提高報酬很有必要,這是合理的、與時俱進的舉措。
張洪波說,此舉為國家版權局合理履行職能,使傳統媒體、網絡媒體對於文字作品的使用更加規範,意義在於尊重著作權人,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他認為,《辦法》對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方的協商具有良好的指導作用,能有效指導作者在作品被侵權使用的情況下,如何維權。
《人民文學》雜誌主編施戰軍表示,以前的稿酬標準太不符合實際。《辦法》中的稿酬標準,是面對現實狀況做出的應有的調整。施戰軍稱,《人民文學》的稿酬早已達到這個標準,有時甚至超過每千字500元。但提高稿酬,對一些自負盈虧的期刊壓力可能會很大。
有業內人士對施戰軍的話表示認同。他說,一般講,雜誌社本身願意多支付稿酬以吸引優秀作家給雜誌供稿,但目前不少人寧可花錢看電影,卻不願用同等數額的錢買本文學雜誌。因此,要提高稿酬,雜誌社或許心有餘而力不足。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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