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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日前接受專訪時表示,若香港遲遲不就23條立法,可暫時引入內地的《國家安全法》試行,或由中央制訂適用香港的安全法,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每周例會前以饒戈平已澄清報道為由不再評述。
行政會議成員、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則指出,基本法列明特區政府應就23條自行立法,難以把《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試用,而把《國家安全法》加入附件三作為全國性法律套用於香港,則在技術和法律上行不通。她說,草擬基本法時曾作相關考慮,但由於國安條例敏感,須符合普遍法的原則。
葉劉淑儀強調,今屆政府的首要工作是處理政改,相信短期內不會提出23條立法,保安局應自行評估23條立法的迫切性。
不過,全國政協委員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認為,「佔領中環」引起北京關注香港的安全問題,中央有權引用基本法第18條中提及的附件三規定,把《國家安全法》變成全國性法律在香港施行,以便出動駐港解放軍。他強調,基本法23條並非「魔法」,希望港府盡快成立工作小組展開立法程序。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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