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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造成二十八人死亡的台灣高雄石化管綫爆炸,被指為「禍首」的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昨天召開記者會首次鞠躬致歉,但拒絕承認肇事管綫與榮化有關。有律師估計,今次爆炸的責任人除了可能面對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外,更要支付驚人的民事賠償。
上周五(一日)凌晨,高雄前鎮區發生氣體泄露,引發地下管綫連環爆炸,長達六公里的馬路被「開膛剖肚」,人車被埋,造成二十八人死亡,三百零二人受傷。高雄市環保局初步認定是李長榮化工公司的丙烯外漏肇禍。
榮化董事長李謀偉昨天在高雄召開記者會,就事件鞠躬致歉,表示自己比任何人都希望知道事件真相,榮化將全面配合調查。假如查明事實,絕不逃避責任。他又向傷亡人士及家屬表達關懷。
榮化隨後發表聲明進一步表示,道歉只是向受難者感到遺憾,絕非承認肇事管綫與榮化有關。公司副總邱媛媛說,「我們也很希望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情,但根據操作表,實在看不出有泄漏情況。有台灣律師說,高雄爆炸案傷亡重大,無論是管綫操作者乃至公司負責人都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賠償部分,一名死者家屬可能獲賠償約新台幣五百萬至一千萬元。若因受傷變成植物人,預估所需負擔的醫療費更加龐大。以一九九七年高雄前鎮氣體爆炸造成二十多人傷亡為例,台灣中油賠償金額即達新台幣四億元(約港幣一億元)。
今次受災最重的高雄市竹內里等地居民都希望盡快重建家園,但是看到裸露的地下管綫,且事發多天後,各單位還相互推諉,石化公司也沒把握做好安全控管,因此一致反對再把管綫埋回去。
竹內里里長趙永耀說,石化廠商所埋設的管綫,幾十年都沒有更新及保養,才會發生嚴重的氣爆意外,如果廠商要重埋,一定會抗爭。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教授夏鑄九表示,高雄當年是新興工業城市,過去前鎮等區域發展重工業時,不像現在人口密集、也非住宅區,但長久以來政府卻放任建商蓋房子,完全不管地下埋了甚麼東西。他認為,政府必須趁此機會改善,石化管綫絕不能進入住宅密集區,超過二十年管綫勿繼續使用。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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