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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動態] 律師會三動議今爆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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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4 21:37: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逾百律師簽名發起不信任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已有兩個月,兩陣營均落力拉票,今將在特別會員大會「對決」。繼爭奪授權票後,力爭特別會員大會主席之位也爆攻防戰。不信任林新強一方擔心,主席如由律師會理事會成員擔任,會議將不夠持平;但支持林新強陣營質疑,對方是覬覦主席可決定空白授權票投票意向的權力,圖減少對不信任動議的反對票。

經過兩個月拉票,律師會將在今天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處理要求律師會重申「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影響、要求林新強收回有關白皮書的言論,以及不信任林新強動議的三個項目。當中針對林新強的不信任動議票數吃緊,會員的授權票成「兵家必爭之地」。在交授權票的期限過去後,兩陣營的爭奪目標轉為特別大會的主席之位。

根據律師會章程,特別大會的主席由律師會會長、即林新強擔任;如會長缺席或拒任,則由副會長擔任;再有拒任則由理事會成員擔任,否則可選出其中一名出席會員任主席。投票授權書列明,會員如非交由某指定會員代其投票,便是授權大會主席代為投票。林新強指,為表會議的公平公正,他擬拒任特別大會主席之位,並認為由副會長代之的做法恰當。

但不滿林新強的陣營昨日在社交網站表示,有鑑於律師會整個理事會曾在七月發信力撐林新強,因此他們認為律師會任何理事,都不適宜擔任特別大會的主席,避免不公平之感;而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主席Andrew Hart,表示樂意擔任特別大會主席之位,並答應將收到的所有空白授權票,都會投下棄權。

支持林新強一方認為,可由理事會外的人擔任主席的機會微乎其微,因律師會章程已清楚說明主席之位的安排制度。他們表示,會員都理解今次大會的主席將是律師會理事會成員,並了解理事會都反對不信任動議,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有表達意向便向會員大會主席提交「空白」授權書的,立場其實都是反對動議。有關人士又稱,公證人協會其中一名理事會成員是反對林新強一方的人士,質疑對方圖成為主席,是希望奪得決定空白授權票投票意向的權力。

發起不信任動議的律師會會員任建峰強調只求持平,表示支持Andrew Hart成為大會主席的先決條件,是他會為所有空白授權票投棄權;但要不信任動議獲通過,支持票須為有效票的過半數︰「棄權票其實是對我們不利的,因為我們會少了支持票,但我們都願意作這犧牲,就是為了持平。」

特別會員大會將在今傍晚開始,暫定至晚上十時結束,但屆時能否完成討論、投票和點票而得出結果,仍是未知之數。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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