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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審,控方就許的財政狀況進行大揭秘,指他於○五年七月至○九年一月,先後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總收入一千一百三十萬元,但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帳竟高達三千二百四十萬元,相等於其總收入約三倍。他又每月豪花數萬至十多萬元在馬會養馬,不時花數萬元購買唱片,大部分時間入不敷支,結果截至二○一○年六月,他共欠債五千七百八十五萬元。
主控官David Perry昨向陪審團解釋許仕仁的財政狀況,有關時段為許於○五年七月至○七年六月出任政務司司長,以及○七年七月至○九年一月二十日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合共四十三個月。
該時段內許仕仁從政府獲得的總薪俸收入為一千一百三十萬元,但現金提款總數及信用卡簽帳,分別為二千二百七十八萬及九百六十一萬元,即總支出合共三千二百四十萬,相等於其同期總收入約三倍。
Perry指出,許仕仁每月信用卡簽帳中,包括支出數萬至十多萬元在馬會養馬;不時花數萬元在「香港唱片」及HMV購買唱片,包括○八年七月在日本的HMV花掉四萬一千八百元。
○六及○八年許豪擲合共二十七萬七千元,購買Hermes名牌手袋;在名店Chanel簽帳一萬二千元;曾花合共二十五萬四千元購買名表;亦有在四季酒店、君悅酒店、金鐘香格里拉酒店及港麗酒店簽帳。
許並不時到日本、倫敦及北京,○六年十二月花七萬一千元入住倫敦四季酒店,以及○八年六月入住倫敦Dorchester Hotel花費了十五萬元,亦會在倫敦的劇院欣賞表演。
現金提款方面,Perry指許仕仁不時會每日提款數次,有時每日提款十多萬元,例如○七年十月十一日,他三次提款各一萬元及三次提款各五萬元,合共十八萬元,不過○七年八月罕有地完全沒有現金提款。
總結控方所讀出的記錄,統計時段的四十三個月之中,只有其中七個月的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帳總數是少於該月收入,其餘三十六個月均入不敷支。
許仕仁○七年六月底卸任政務司司長,改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每月收入由平均三十多萬下降至十萬元,但他的花費並沒有收斂,尤其○八年七至十二月,每月的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帳合共均超過一百萬元。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九八-二○一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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