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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逆子弒父斬母案 兩被告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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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9 22:07: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元朗八鄉兒子夥友弒父斬母案,經過八日審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霍立賢謀殺父親及企圖謀殺母親罪成。霍一度要求為他再索取一份精神報告,法官拒絕並依例將他及早前承認謀殺罪的友人陳明天,一同判囚終身。陳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陳遭霍「培育」並擺布參與恐怖殺人計畫。

三男四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霍立賢(二十歲)兩項罪名成立。霍的代表大律師Peter Cahill隨即要求為霍再索取一份精神報告,但法官認為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即不相信他患精神病,認為毋須再索取報告。

霍友陳明天(二十歲)早前承認謀殺罪,代表大律師夏明仕求情指他在內地出生,智力正常,無精神病或暴力傾向,亦沒反社會傾向,惟社交方面欠成熟。夏與陳會面時,感覺他有禮並懂得關懷人,認為他牽涉如此可怕案件,箇中因由不簡單。夏引述控方精神科醫生指霍有心理變態表徵及無悔意,指是霍「培育」陳犯案。

夏明仕說陳與霍在學校相識,卻非朋友,畢業後二人在街上偶遇。霍向陳稱自己跟隨一位日本師傅學習劍道及武術,指陳資質較自己好,若陳習武定能超越他而達到更高境界。陳聽罷十分欽佩霍,感到有人認同他。

隨後,霍講述邪惡世界等計畫,陳信以為真。但當知悉要刺殺霍父母時,陳一度懷疑並想退出,霍致電稱絕望,若陳不協助實行計畫,他便會自殺,陳才同意協助。當日警察到場時,霍著陳留心他與警察對話,並叫陳向警察複述一次他的版本。其實陳早有認罪之心,現深感後悔,對死者抱莫大悔意,望可贖罪。

夏明仕指若陳沒重遇霍,或許過著正常人生,不會行差踏錯,求情並非替陳開脫罪行,並稱陳不會重犯,若有一天獲釋,會繼續照顧母親。

法官賴磐德認為霍雖沒下手刺殺母親,卻按著她讓陳可用刀插母,想把她置諸死地,其母得以逃過大限,「可以話係好彩」,故就霍面對的企圖謀殺罪,判監二十年。

霍被捕後向警方稱自己不自覺下,創造了不少虛構MSN人物,其中一個名為「霍士郎」人物的MSN對話記錄中,得知霍士郎向同學稱自己是外星正義組織首領,為收拾因戰亂來到地球掠奪資源的掠奪者,首要任務便是殺害身為掠奪者的霍家三口。

霍指自己有精神問題,行刺過程中不斷處於良心與肉體交戰狀態,認為弒親責任在霍士郎而非他。控方精神科醫生認為霍沒妄想等精神問題,卻有心理變態表徵,想藉有精神問題逃避刑責。辯方精神科醫生認為霍案發時受短暫精神失常影響,做出不符人格的事。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三九--二○一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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